清华大学招收“论文博士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l!^+Xe
g~
ZAcH`r*
:M'V**A(
?*h2:a$
<qpDAz4k
DEcsFC/SK
一.申请资格 leSR2os
rfV
HPMD0
学历与工龄:已获硕士学位并且硕士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个别具有本科学历并毕业后有八年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 mzkv/
q" aUA_}\
工作业绩:在长期工作中、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应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cXY;Tw45
D3BT>zTGK
外语水平:硕士学位课程外语成绩优良或已通过(相当)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 :xz,PeXo7
5o&noRIIr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jR[3{ Reo
eVy
>
!QTfQ69Y0
b
b]r
二.选拔程序 ToVi;
Y
AoGVey
本人申请:论文博士生招生与学校博士生招生同时进行,申请者在每年博士生招生报名时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4!9cE
wVms"U.
1)硕士学位证书、硕士课程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均为复印件); c'8pTP%[
f1_b``M
2)科研成果 ~;#OQ[
s.p4+KJ
论文目录:包括作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名称、年份、卷、期号;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要注明会议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在核心刊物和重要国际会议发表的文章要提供代表性的原文; w#!^wN
XFiP8aX<
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或获奖成果如系与他人合作完成,需注明作者或获奖人名次及本人所完成部分的工作内容; %gb4(~E+N
f=L&>X
3) 外语水平:提供反映外语水平的材料,如国家考试证书、译著、出国学习或从事研究工作使用外语情况及能力说明; ~5Cid)Q}@o
CC8)yO
以上材料均需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
47bf<w|Y
ZVin+ z
导师审查: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内容包括: ,R~{$QUl
7l~d_<h
1)确认申请人材料是否属实; p!OCF]r
+p
Y*BP+~i
2)对申请人的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水平和能力进行学术评价,根据以往业绩,表明申请者在哪方面具有创造性,是否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E*;fDEC
;
m]KKB
3)入学考试内容和方式:参加博士生统一入学考试或参加部分科目考试。 !d)Vr5x
:Q=tGj\G
4)初拟培养计划: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工作安排、修业时间、住校时间等。(按培养方案拟订,如申请免修须说明理由) 5(+PIKCjC
Wz%b,!
以上材料经系主任或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审查后报研究生院。 /~O>He
{#_CzI.0f
3. 研究生院审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邀请有关学科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教授组成专家评审组,申请者到会作学术报告,专家提问。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材料逐个进行审阅,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同意作为论文博士生,及是否同意导师拟订的入学考试方式和培养计划作出结论。 (T9Q6\sa
<*/IV<
达到与会专家2/3及以上同意票数者可作为论文博士生候选人。 cOq'MDr
<?&Y_
论文博士生候选人须参加规定的入学考试,并经由包括导师在内3至5人组成的考试小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 zJ=lNb?q
l:i&l?>_
最后,由研究生院院务会审批录取。院务会审批通过后,学校与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书,发出录取通知书。 d5z=fH9
tpY]Mz[
J
三.经费:申请人或所在单位向学校交纳下列费用: A5\00O~
/FthT
报名费200元 N*w6D:
@CTSvTt$
论文博士生专家评审组评审费100元 a7fFp9l!
@7? O#WmL
学习及指导费(培养费)每学年10000元(暂定,以当年论文博士培养费标准为准) +v.<Fw2k#
V'q?+p]
a
论文工作、撰写、答辩、短期来校差旅费、住宿等所需费用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自理。 7K 'uNPC
m}$7d5
四.报名时间:见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3-PqUJT$
BI| TM2oa
报名地点: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gr^TL1(
LsI8
T
uv
五.对于硕士毕业后工作年限较短、成果不甚丰富、不符合论文博士生申请条件,因原单位工作需要不能全脱产学习者,可申请在职半脱产攻读博士学位,但必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培养要求同一般博士生,在校完成课程学习(约半年到一年)后,可回原工作单位进行论文工作。 k6$Ft.0d1Z
r6QshCA"
六.其他相关事宜请参见我校本年《博士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