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yF
各位考生: ~V (WD;Mk
r|
YuHm
教育博士初试后,学校将划定教育博士复试基本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将在4月中旬进行。凡是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均须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uHy^ Bq
复试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博士复试安排
;0ake%v]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r[PZ{D+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U*)pUJ{&t
3.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 `^RpT]S
4.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 vX&Nh"0H&
5.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R\)pW9)
6.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u PjJ>
v
7.研究选题计划。复试报到时考生要提交一份1500—3000字左右的研究选题计划,说明如考取教育博士,考生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 7n
{uxE#U)
上述第3、4、5项已提供原件的,复试时不再提供。 wQDKv'zU1
另外,复试报到时要缴纳复试费100元。 =ejkE;
%L
]r{y+g|
教育博士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教育博士复试拟分两个小组进行。考生复试前随机抽签决定在哪个组复试,不事先指定复试小组。 ,LX]
复试将从科研及实践经验、科研能力、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复试满分值500分。复试低于300分者为不及格。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及格的复试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B_nim[7
2
,SH))%Cyt
+wr2TT~
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将随后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Y0
Ta&TYZ0
89@gYA"Su
联系电话:010-58806414。 V~ %!-7?
<Zl}u:(w
8 YsDE_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q0&g.=;
rgJKXl;@s
2011年3月22日 O'*KNJX
2r]80s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