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8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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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R ;3!?`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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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该语种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应用该语种写作的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在本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d0N/!;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qwHP8GU
二、学习年限 >Ms_bfSK
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五至六年。 -bQi4
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eLN[`hJ
三、培养方式 1F94e)M)"
博士生培养以论文为主。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博士生,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为博士生授课。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均要成立博士生指导小组(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设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的暂行规定》)。 z%Ivc*x5
博士生指导教师可选聘一名助手作为副导师(详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遴选和配置博士生副指导教师的规定》)。 @!2vS@f
四、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o.KE=zp&z
我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必须制定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由院系或学科点制定。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研究方向、培养目标、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术活动、科学研究、论文要求等。 Ihg1%.^V\
根据因材施教原则,为发挥博士生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在博士生入学半年内,指导教师要制定好每一位博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内容要求参见《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意见》。 RWINdJZ
五、课程教学 xY1@Ja
博士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即学位课,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第一外国语、2-3门基础理论课、专业课。 +"Mlj$O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分一般为12-18学分。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2+qU9[kd|
1.公共必修课(共5学分) R'x^Y"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 L s(l
要求博士生通过学习,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并用于指导其学习和科研工作。学习方式可采取讲授、阅读原著、讨论、写读书报告等形式。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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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外国语(3学分) [,|;rt\o>
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实施。要求博士生通过学习,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有较好地写作能力和较好的听说能力。 rZ^VKO`~I1
2.公共选修课(共2学分) 5WU?Km
第二外国语(2 学分) pl5Q2zq%
第二外国语为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小语种的博士生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 ;0]s:0WD0P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授课。 3[}w#n1
3.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6-9学分) z)XIA)i6
博士生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研究方向的不同来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拓宽加深专业基础的基础理论课、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根据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的研读与讨论课;三是为适应学科交叉、拓宽知识面需要的跨学科课程。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2-3门。 `Fs- z
设置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体现较宽的学科、专业覆盖面,体现学科、专业发展的新特点。课程内容要有创新性,要反映本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达到博士生培养“博”、“精”、“深”、“新”的要求。 C &-]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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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方式可因学科特点和课程性质而异。可以是讲授、读书报告、讨论等形式。 nj5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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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修课 ck K9@RQ
经指导教师同意,博士生可选修其它院系、专业或外单位的博士生、硕士生或本科生高年级课程,所选课程要符合培养计划要求。考核成绩合格者,承认其学分。选修课每门为1-2学分。 gaxxB]8
5.补修课 +IPMI#n
跨专业或同等学力博士生,应至少选修2门本专业硕士生课程。不计学分,但须考核通过。 &Y|AX2KUC
博士生必修课要通过考试、选修课要通过考核取得成绩。 NGOyd1$7N
六、中期考核 p28=l5y+
硕博连读生要严格进行中期考核,即在完成课程学习后,采用资格考试方式进行遴选分流,要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确定其能否从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 Nkg^;-CV0
非硕博连读的博士生是否进行中期考核及如何进行中期考核由各院系自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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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术活动 DS6g_SS3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国内外学术会议及各种学术活动。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2次以上国内外学术会议,必须经常参加较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会,博士生本人必须作1次以上学术报告。 FG6mh,C!
八、学位论文 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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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要求 x|q|> dPB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要严格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评阅和答辩工作。 1h#UM6
2.选题 T@\%h8@~]
博士生入学后,应首先在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选题。论文选题应体现学科领域前沿性和先进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紧密结合,鼓励博士生敢于选择难度较大的国际国内前沿领域课题,提倡选题与博士生指导教师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任务挂钩。 g.d~`R@v
3.开题报告 i :Sih"=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博士生必须严格进行开题报告。 _&|<(m&."
4.评阅和答辩 19 <Lgr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 wA?q/cw C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 9 `z^'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