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xsH|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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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 []pN$]+c
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X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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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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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S?0$? w?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6g:|*w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3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 80 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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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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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zTm]AG|0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 t0E 51Ic@
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 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nHXX\i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bRg?Q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pjq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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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AONDx3[
6.“申请考核”制考生除满足上述 1-5 的要求外,还须满足所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中的申请条件。 六、选拔方式 SI:ifR&T
(一)普通招考 1.报考流程: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填写并递交报考登记表→查询报名成功与否→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r#i?j}F}
→初试→资格审查(仅针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复试、递交相关材料→拟录取公示。 E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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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上报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 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W&Y"K)`
3.递交报考材料: +K",^6%1
报考者应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前将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特快专递、挂号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 将报考费(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G@ \Pi#1
4.初试:初试科目为外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 3 小时,每门满分为 100 分,总分共 300 分。初试将于 2017 年 3 月 中下旬进行,地点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0J
5.资格审查: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带研究生证 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复试前来我校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 看网站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WLh8i?_
6.复试:由招生院(所)自行组织,包含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查以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 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r),PtI0X
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过程中需加试:马克思主义认识方法论及两门硕士学位专业课(笔试),其中经济学、管理学门类统考经济数学(运筹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7E$&2U^Js
7.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 D=f7NVc >Q
价等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uzOYVN$t
考生应于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BHDML.r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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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的推荐书(由推荐人密封并签名); 4vnUN
(2)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TL^>D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 }j 5 a[L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一式二份; lJ;J~>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46 {r}_O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3Mjj'5KH!
(7)其他获奖证明或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6aO2:|:yP
(二)申请考核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强调学科综合考核选拔优秀生源,我校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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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所)、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 2017 年试行“申请考核”制招收 {BBw$m, o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综合考核招收优秀博士 生,招生方案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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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下载、填写报考登记表,递交申请材料→初审→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拟录取公示。 2.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请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报名,申请时间请见各学院“申请 q}|U4MJm
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案。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院(所)的申请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或 RSfM]w}Hq#
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递交报考材料 F'PQqb {
申请者须按报考院(所)的要求,寄(送)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和规定的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 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考核费(250 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考处理。 AIl4]F5I
4.初审 学院组成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学科、导师的基本意向,确 \p&~,%
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3 m0A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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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 .Ce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