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ksOANLRN
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To@>
兽医专业学位具有特定的职业背景,与兽医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主要面向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与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包括硕士和博士两个层次。 uWR,6\_jY
一、招生领域 Ca5Sc, no
详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lC64;yo
二、招生名额 01-\:[{
详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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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n$m]58w
1.从事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方面相关技术、管理或培训工作的在职人员; ."F'5eTT~
2.报考兽医博士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6年7月31日。 .sJys SA\
3.工作业绩突出。 EN-8uY.
四、报名 ^`TKvcgIc
(二)兽医博士 !4 4mT'Y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必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grasch.njau.edu.cn下载)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直接于7月28-31日连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我校报名点报名。 %7C%`)T]
五、考试 @;m@Luk
1.考试地点:南京农业大学。 mV**9-"
2.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1日、22日。 G%j/eTTf
3.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mI?* Z%>g
兽医博士:1.英语(或俄、日等)2. 兽医基础综合(现代动物生物化学)3.兽医专业综合(含兽医免疫学,动物传染病学,兽医临床诊断学),均为我校命题,并组织复习班。 Z/NGv
六、录取 %2Xus9;k#
1. 主要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并综合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m_A1D/_
2.兽医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ttFA
七、考前辅导 e8XM=$@
报名结束后我校举办脱产考前辅导班,具体情况详见我研招网grasch.njau.edu.cn最新信息。 "o^bN 9=
八、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Giy3eva2
专业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应是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包括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应用背景的问题,应有先进性和一定的难度及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uD)0zdw
九、学位授予 ;1*m}uNz
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兽医硕士、兽医博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0Rf
十、有关费用 ^Txu~r0@
兽医硕士培养费每学年6000元,以三年计共18000元。兽医博士培养费每学年10000元,以三年计共30000元。合作办学可另外收取适当的管理费。培养费和管理费可按学年或三年一次缴清,中途退学己缴费用不退。教材费、食宿差旅费、论文和答辩费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