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系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由申请阶段和考核阶段两个部分组成。 ;D@ F
一、申请资格 6XnUs1O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W*/2x8$d
2、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Z_>:p^id
3、学位获得情况: >fD%lq;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D{X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dP"cm0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或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HUbXJsSP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CuL1N#I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X?] Mzcu
5、符合其他“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报考资格”部分内容的规定。 |w -s{L3@+
二、申请环节 I*pFX0+
1、网上报名:2016年11月3日-11月25日。细节参考南大“招生简章”和“南京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须知 (适用于普通招考与申请考核)”。 ^P`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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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寄送材料:2016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或记录为准)。 @P[%6 d
3、申请资格审核:2016年12月20日-2017年1月9日。由所报导师、学科、哲学系三级,对申请者提交的规范、完备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虑外语水平、硕士成绩及论文水平、发表科研成果、研究计划水平及可执行性,按每位导师名下不超出4位(含4位)申请者的额度(特殊计划单列),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AP9\]qZ(7
4、公布申请资格审核结果:2017年1月10日前后。 a, `B.I
三、申请材料要求 slLTZ]
哲学系将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须如实、准确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履历背景造假或有重大隐瞒,即行终止其申请资格或考核程序,已入学者即作出退学处理,并且不接受其再次申请。 Z*(OcQ-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k"7"
A、四类考生需寄送研究生院研招办的材料 \2Kl]G(w%y
以下四类考生需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将如下材料寄送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XN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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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hJX;/~L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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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y }h2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5H}Hi
B、所有考生需寄送哲学系研教办的材料 .SBN^fq
所有考生(上面提到的四类考生除了寄送上述材料给研究生院研招办外,也要寄送以下所提到的材料到哲学系研教办)均要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或记录为准)将全部申请材料寄到: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哲学系(薛光林楼)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350\348室)孙老师收,电话025-89686009。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哲学系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邮寄方式限于邮政挂号信或顺丰快递,其它方式恕不接受。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_HAr0R8BY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申请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vVo# nzeZ5
申请材料的要求如下:(以下1-5项为必交材料,6-8项为选交材料。所有材料需一并按照清单顺序用夹子夹好,不要装订成册。以下提到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在考试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D~T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