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3cqQL!Gm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thuRNYv<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培养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j$Nf%V 6Y
二、招生规模与考试方式 kn}zgSO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4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2023年教育部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实际招生人数将视生源情况和人才培养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学院招收直接攻博生(直博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xYI;V7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C/G]v*MBQ
直接攻博:从已获得2023年硕士推免生资格,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我校各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以上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直接攻博生招生目录为准)。各学院选拔接收直接攻博生工作进程与选拔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程一致。 hGI+:Js6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我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只允许在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在学硕士生中选拔。 i5"5&r7r
申请考核制: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招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专业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3;2h+U*
三、报考条件 URA0ey`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_ 5"+Dv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YLOwQj'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V0
3.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ss$L
4.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cJDd0(tD!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H(|AH;?ou
(2) 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境内就读且毕业时(2023年7月左右)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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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没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人员和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必须在综合考核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境外就读的在学硕士生还需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7 Wl-n
(3)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 E!J=8C.:
①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之前获得); _?`&J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