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
博士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研
eniR} 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 公布上海交通大学2013 年博士生招
PM>XT 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含在职)如下:
-?1J+}? 人文社
Z|S7", 科类
BIf].RY 分数线
Hbc&.W;g7[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O~'yP@&` 初试成绩 55 55 130
l*H"]6cXRL 人文社科类包括人文学院、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与公共
"q/M8 事务学院、外国语学院、凯原
法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高等
R>&/n/l 教育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上
-Ep6.v 海高级金融学院、人文艺术研究院
Z x%@wH~ 理工生
E2kRt'~N 农类
Bt3=/<.\ 分数线
3F!+c 8e 考试科目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bI(98V,t 初试成绩 50 50 110
0
N ;d)3 理工生农类指除人文社科类院系和
医学院以外的所有院系
:y
gz/L 医学类
_ u2 分数线
D07u? 学科名称 外国语 专业基础课 总成绩
yv4PK* 生物学
j)qh>y) 55 60 135
IuW10}"9 基础医学
n5>N9lc 临床医学 58 60 135
Z"+!ayA7D 口腔医学 60 65 140
uZI a-b 公共卫生与预防
i%8 sy 医学
".D +#
2Kl 50 60 120
Mwc3@ 药学
x)L@xQ 55 60 130
X&Lt?e,& 护理学
c.v)M\: 医学类指医学院
u`|fmVI =C)1NJx&~ 注意事项:
bp,CvQ'}a 1、各学院原则上按1:1.2 比例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在达到复试基本
K^\9R 分数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向上适
( mlc']F 当调整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以各学院(系)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
@1@WB]mQQ 2、各学院(系)的复试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办法、
6~>k]G 复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近日在各学院(系)的网上公布,请考
Q,`kfxA`O 生关注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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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3、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各报考学院组织的专业
3(5Y-.aK}^ 课二考试。请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上通知和咨询报考学院教务老师
6<Z9p@6 (
联系方式见
招生简章)。
=w-H ) 4、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
rI/KrBM 进行。专业课二与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与初试成绩一并计入录取
Xk'.t| 总分。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DAW%?(\, 5、在复试前由学院对考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考生需要提供:
Kq$1lPI ①准考证
K#r`^aUc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LKcrr;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验证报告
}R$%MU5:: a.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x{$NstGB 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bQ^J%\ 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历验证。
)
|vFrR b.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
qv6]YPP 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1zRO==b c.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mSVjF3l 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zlE kP @) 上述
材料均需提交原件验证及复印件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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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5WT ④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两封
GCHssw~P'v 推荐信、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
wal }[F# 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
}_ E 和所报考学院(系)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Z : r 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6F2}|c 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
Vs
>1%$If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J3=jC5=J4 6、医学类复试具体安排见医学院网站(
http://yzw.shsmu.edu.cn/index.asp)发
v;SJgZK 布的信息,联系电话:021-530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