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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博士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 X%(NI(+x, (pP.*`JRv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S-~)|7d. Pi9?l> 一、复试和录取的原则 _FcTY5."S z#P`m,~t0 我校将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H8dS]N~[Y *!*%~h8V 二、组织管理工作 cjO%X ^EkxZ4*g 1.复试和录取办法由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确定复试分数线。 :g|NE\z`)/ 4E2/?3D 2.各学院(或学科点)应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负责本单位(或学科点)的复试工作。同一专业内,考试科目不相同的研究方向可以单独成立复试小组。 7ZyP p9u'nDi 3.每个复试小组组成人员不能少于5人,成员应是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 2cIKph %0/qb0N& 三、复试分数线 $0un`&W #-+Q]}fB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生进入复试的各科最低分数线为60分。 /3SEu(d! ='4)E6ea? 四、复试与录取 /
j%~#@ #>,E"-]f 1.复试将于2014年5月9-1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mh"["L" X/vyb^:U 3.复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评阅书,应届硕士生还须携带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生证明(说明能否于2014年7月前按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于5月9日8:30-11:00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到,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 xf,A<j(o yTK3eK 复试考生必须在报到现场本人亲自填写《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笔迹确认单》,报到后到各学院查看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J/V1dC}]D i$6rnS&C 4.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cJ fdE } eHxw+.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个人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_Z9d.- D&o\q68W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由各学院安排。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H&p: GK1nGdT] 5.复试小组还需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9
zfbxX &p_iAMn:9 6.复试小组综合考虑所有考核项目以后,按百分制给出复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小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uIY ,
^--R#$X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加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总分。 Z4As'al js Z"T 7.研究生院根据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结合各导师当年的招生限额,提出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我校最终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
>*=~R rXMc0SPk 8.各学院(或学科点)须将《东北财经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和同等学力考生笔试试卷于5月12日上午11:00前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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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KGo^>us "9aFA(H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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