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及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际,经综合研判,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为稳妥做好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y-mmc}B>N
一、指导思想 "-sz7}Mb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以择优选材、确保生源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底线,科学规范实施招考工作。 YQOGxSi
二、组织与管理 iuEdm:pW
(一)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负责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分配与调整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由研究生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J4<*KL~a
(二)各学院成立由本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学科或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等。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招考全面负责,小组成员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根据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学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招考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选派命题、评卷与面试工作人员,安排专人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指导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并联名签署意见,对报名资格认定、面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各学院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v)06`G
(三)各学院按需成立命题与评卷小组。每科目命题小组不得少于2人,命题人员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职称,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近期承担相关学科教学工作。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职称并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评卷小组人员选聘要求同命题小组人员基本要求,评卷小组成员可与命题小组成员一致,也可在原命题小组的基础上根据选聘要求进行人员调整,每个小组只设一位组长。 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