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全日制往届硕士毕业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11工程”大学
2)非“211工程”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或全国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5%的学科
3)重要科研院所(包括中科院、国家各部委、军工系统等下属科研院所)
4)国外一流大学(须已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认证报告)
3. 原则上,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良好或CET-6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比较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3条的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获奖证书)
3)其它重要科研成果(须经院系专家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5. 少量报考非理工科学院“定向就业”类别的在职考生,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
(1)医学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SCI收录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
(2)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须提供学术论文所在期刊的原件)。
二、工作程序
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原则上只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写入学时间(春季或秋季),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原则上,往届硕士生须选择春季入学;应届硕士生应根据实际毕业时间选择春季或秋季入学,且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
1.网上报名
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入“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 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填写好的申请考核申请表及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资格审核
研招办对所有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各学院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研招办网上公示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同时公布各学院考核工作细则。
4.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将在考核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
5. 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
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向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博士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政审;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博士生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三、其它说明
1.各学院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工作细则。 MS*G-C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