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10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2018年被遴选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2021年入选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公共管理学、金融、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24个博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53个硕士学位二级授权学科,30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公共管理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累计70人次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61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136人次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211人次获得省部级奖励。现有博士生导师160余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法学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结果中,法律硕士专业获评A档。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bPbb\|u0d
一、培养目标 ~AB*]Us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vVxD!EL
二、学习方式、录取类别 .qv'6G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yxWO[ Z
录取类别包括定向和非定向。定向类别的博士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特殊招生计划项目招收的定向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s^8u&y)3
202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上海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另行公布。 a;AzY'R
三、招生专业、招生规模 (5Nv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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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19个专业对外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详见《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Kd%\PP
本年度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均为初步安排,含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人数,但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数。录取时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实际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作适当调整。 9pKGr@ &
各专业视考生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定向生限额、实际招生名额、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各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招收计划未执行的,可转作导师申请考核博士生计划。 BMyzjteS+
四、学制、修读年限 #FxPj-3(ix
我校博士生基本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n"C,
五、招生方式 /8'S1!zc
招生方式包括以下两种: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各专业的招生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G4 _,
六、申请考核 V^s0fWa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UX{8R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k?GD/$1t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c]k*}W3T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在CSSCI(南大版)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等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专著;三年内曾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f9$xk|2g
4.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书。 2BXy<BM @
5.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考生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之一,一般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kK
6.能够熟练运用至少一门外语进行研究工作。如外语为英语,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o,^b\
①取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六级证书或分数不低于425分; W!Gdf^Yy<
②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