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制度往何处改革? ;(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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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的制度必须彻底改变。在目前学院精英缺乏自律的情况下,一个最简单的办法,是全面放弃过去延续多年的欧式制度,采取更具有程序可控性的美式制度。简单地说,第一,由国家制订统一的各个专业的入门资格考试(类似美国的TOEFL、GRE、GMAT等),进行初步的学术资格筛选,将那些想靠关系混入的南郭先生拒之门外;第二,由各专业的教授组成招生委员会,对通过入门资格考试的考生进行复试,根据考生的已有成绩、学术成果、推荐信和未来研究报告,综合衡量,严格按照既然程序,集体决策最终录取名单。博士生不属于某个特定的导师,将在撰写论文之前作双向选择。第三,博士生修完学分以后,举行博士资格考试,保证博士生的学习质量。第四,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博士候选人可以直接找工作,延长博士论文写作的时间,提升博士论文通过的难度。(摘自《新闻周刊》) I\upnEKK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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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导师如何招博 !w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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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申请博士有三大件:自述、推荐信和GRE等成绩。而GRE绝不应被理解为是什么初试,只不过是考试公司设计的智能测验,供学校参考而已。许多教授看中的是你的个人自述。自述最多两页,非常简短,但很能说明学生的素质。大家写自述几乎都找人帮忙、提各种意见,但也很难作假。因为博士的研究志趣和方向很特别,别人无法帮你发明。美国的博士大部分是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录取的。 <.W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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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南方都市报》,作者薛涌,美国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 #<wp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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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确定博士招考的游戏规则? `(,*I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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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行的博士生招收制度的缺陷,不在于招收方式的制度安排,而在于与此相联系的“产权问题”。在我国,博士生培养经费基本是国家提供的,作为博导的教授一般不对博士培养资金的来源及去向负责,大学及各研究机构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该资金。除了有影响名誉之忧,教授甚至不对博士生培养负有任何风险责任。倒是有关“若干年招收不到博士生将取消该博士点设置”的规定,逼着教授快招多招博士生。这样,一个问题就来了,不花导师自己的钱,攻读博士的主要目的有可能不是为了给由导师提供的某个项目研究服务,导师有什么理由要招收最适宜做该研究的博士生呢?又有什么机制能要求博士生导师在确定谁是自己的博士生时谨慎些呢?另一个问题是:导师的招博自主权在现行招生制度和规则下,又从何谈起呢?(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