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US/bC!M$
第一条 培养目标 m_2P{
博士学术学位旨在培养能够深入掌握相应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能自主设计并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具有科学创新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掌握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及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临床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7#Zb '
第二条 招生指标 ,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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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2023年招生计划制定2024年博士拟招生计划(含统考、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他专业均为学术学位。本次发布的计划不含其他招生形式,仅为统考博士拟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2024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主要面向普通招考生源。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4bd,
第三条 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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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报考条件 noA\5&hqW
一、基本条件 j9}0jC2Tb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j/D)UWkR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es[5B* 5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g6_qsqi
二、学位条件 41o!2(e$
考生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k6'#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x{>Y$t]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_c8.muQ<
3.2023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N&APqT
三、专业条件 eCIRt/ uA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