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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哲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哲学学科历史悠久,文脉流长。学院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逻辑学、宗教学、休闲学(自设学科)8个二级学科,其中外国哲学为教育部重点培育学科;外国哲学和科学技术哲学为浙江省重点学科。 8:}$L)
[V 一、招生方式 <F+9#- 哲学学院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以及普通招考三种,考核方式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 5C"A*Fg?;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Axx{G~n! [ 请查阅《浙江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哲学学院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 ceNJXK 直博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4年。 o@:u:n+. 三、基本申请条件 jX
6+~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s"kL^ 直接攻博,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复试后,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Y# ?M%I%j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2: 硕博连读生,是从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QNCG^ub 硕博连读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相关专业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再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Rj{D#5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Khb 普通招考博士生,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C**kJ 哲学学院招收的各类博士研究生除需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条件外,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2018年9月以后成绩有效): 407
;M%?'A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及以上; %dA7`7j 2.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 p4I6oS`/.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 Xu&4
|$wB+ 4.雅思5.5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参照证书的有效期),但不认可雅思Indictor成绩。
cy4V*zwp 5.入学前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Y4n;[nHQ( 6.报考小语种的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e+>&?
x (1)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P"R+$"
(2)德语: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 'aW<C> 或取得歌德学院B2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TestDaF)3级(TDN3)以上证书或DSH考试证书; =8)q-{p3 (3)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DELF考试B1及以上; B~2\v%J (4)俄语: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4>xv7 7.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要求: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Uw5`zl 四、申请程序 w/m~#`a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FLG I 1.申请时间 +A,t9 3:k 直接攻博生具体申请时间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哲学学院相关通知。 a7UfRG 2.“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 sd~T 师” d^.fB+)A3 3.考生须在线和纸质提交以下材料: ?krgZ;Jj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H:HJHd"W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大小的PDF格式文档); .\>I
- (3)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全文手写)。 *@,>R6)jI 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P$= Y 5 各学科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复试综合考核在2022年9月26日前完成。 q={\|j$X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xf{m9 8 1.申请时间 Ih.6"ISK} 线上申请:
L)o7~M 2022年10月15日,开通2023年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 VfiMR%i} 2023年4月20日,开通2023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申请报名系统; S:En9E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在校硕士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学生统一考核录取。 6DG:i
mGl 春季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0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间安排在 2022年10月,申请程序参见《哲学学院关于2022年春季硕博连读(硕转博)有关事项的通知》。 ;ip"V 0` 秋季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2021 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间安排在 2023年3月,申请程序参见《哲学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硕博连读(硕转博)有关事项的通知》 硕博连读博士生网上报名申请时间见《浙江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简章》的相关通知,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x`vIY-DS 2.考生需在线和纸质提交以下材料: +89s+4Jn 《浙江大学在校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在线生成的)、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全文手写)、硕士期间成绩单、外语证书原件、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计划1份(1万字以上)。 89@e &h* 3.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x^|J- 截止申请后1周内,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初审通过考生。 Jn>7MuG 4.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DVNGV 春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11月下旬,具体通知见哲学学院网站。 n#G
I& U 秋季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上旬,具体通知见哲学学院网站。 Xp=Y<`dX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6.Nu[-? 1.申请时间 -T4{PM 2022年10月15日开通报名系统,申请者在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V6,D
~7 2.“报名阶段只须填报学院(系)、专业、方向,不选择报考导师。” rdsm
/^,s 3. 考生需在线和纸质提交以下材料: fa#]G^f (1)《“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 )K8k3]y& (2)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不超过3页A4大 fn zj@_{| 小的PDF格式文档); %($qg-x (3)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成绩提供单位盖章); l[O!_bH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z^Nnt (5)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hAXnQK= (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3{xa;c (7)最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PXcpROg5
6 (8)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全文手写); Wiqy".YY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j=)Cyg3_% (10)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O`O{n_o^u (1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U`JzE"ps] (12)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XfK,c- (13)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同时须有 “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后,同意该同志辞职”的说明; I]>-~_ (1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 的证明。 (|Am (15)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入学前递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gsgeI 4.材料寄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以寄出的时间或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g# :|Mjgh 5.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 ;h_"5/# 截止申请后2周内,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初审通过考生。 !&TbE@Xk 6.复试综合考核时间 5oplV(<?*S 复试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浙江大学哲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 ]Ole#L
z}Q 本招生简章各项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C-5R U
V 五、奖助学金 z-uJ+SA 1.奖助学金: 'g#Ml`cm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rs.zju.edu.cn/yjsjxj/list.htm)。 +Bv{A3E9 (2)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依据学校各项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Wj)kr !| (3)学校设立各项研究生资助,包括基础助学金、科研助学金、学业优秀奖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具体根据学校资助管理文件执行。 fu9
y3` (4)对于全日制非在职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校开放学费缓交、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等申请。 JGf6*D"O 六、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JDqS
z{ 联系人电话:0571-87071295 胡老师,邮箱:[email=syncb@zju.edu.cn] syncb@zju.edu.cn[/email] 。 q#I/N$F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425 。邮编310000 S
D]d/|y <!K2xb-d^ KwWqsuju 哲学学院 5wRDH1z@{ 88d0`6K-9 2022年10月6日 O?D*<rwD 附件1:“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doc ;f[Ki$7 I
o7pp( 附件2:专家推荐书.docx x+nrdW+ %S$`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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