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8{ zX=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 _z\/{
2.网上报名系统:博士生报名系统。我校研究生教育院网站首页或招生工作页面均有“博士生报名系统”入口。 PwY/VGT
3.报名对象:所有考生(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资格申请)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_fAgp_)
4.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Q&9yrx.
(1)注册 4aW@c<-r?
注册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后,身份证号码、姓名不能更改;密码必须至少包含6个字符。 96=<phcwN[
(2)上传证件照片 Q7%4 `_$!
点“照片上载”后选择照片上传。该照片将用于考生的准考证、校园卡和电子档案,十分重要,因此请考生务必认真对待,并按照下列要求上传:a.必须为本人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单色背景,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不可有扭曲变形。生活照、风景照、艺术照等皆不符合要求,请勿上传。b.电子照片文件名为报名号,照片文件类型为JPEG图像(即文件名后缀为.jpg),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以下。C.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和录取材料等。 Z;0~f<e%
(3)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wFV\
考生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科研信息、学位学历信息、报考信息、联系信息,录入完毕按“提交”确认。考生录入的网上报名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rp Nb.
(4)浏览、修改、提交报名信息 fXD+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浏览已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也可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提交”确认。网上报名系统关闭后(2015年12月30日之后),系统不再允许考生更改报考信息。 )6|L]'dsZ
二、网上缴纳报名费 m[DQ;`Y
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缴纳报名费250元。具体办法如下: &L o TO+
1.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请考生在博士生报名系统内点击“报名缴费”按钮,按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支付方式为借记卡。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缴费和以邮局汇款方式缴费。 @]\fO)\f
2.缴费完成后,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浏览个人报考信息,会显示“报名费已缴”。 blO4)7m
3.未能按时、按要求缴纳报名费者,报名信息无效。 l|5 h
4. 考生务必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V<ESjK8
三、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 9A.RD`fg
1.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点击“打印第一页”、“打印第二页”、“打印第三页”打印报考登记表。可在线打印也可导出后打印,共三页。 (?FH`<
2.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后,请考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同步更正,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修改;同时在下载好的报考登记表第三页,填写考生自述(打印或手写均可)并签名(必须本人手写),并签署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盖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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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d;i|s[6ds`
1.准考证打印时间:暂定2016年3月2日至3月1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s%[F,hQRk
2.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博士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打印疑问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t)SZ2G1r
3.《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不显示照片的《准考证》无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发放纸质准考证。 6[bopin
4. 硕博连读、资格申请考生无需下载打印准考证,无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 h~dQ5%
五、参加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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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普通招考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初试。 qGk+4 yC
2.初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 ,H7X_KbFD4
3.初试地点: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考生考场安排另行公告。 l;8t%JV5
六、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查 h]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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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进入何阶段,均予取消相应资格。 +q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