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在我校部分博士学位授予专业开展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连续培养(以下简称“硕博连读”)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A|z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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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硕博连读的专业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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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届博士毕业生,有完整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3名以上在岗的博士生导师;有从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管理制度;有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文献阅读和科研训练的基本条件的博士学位授予专业。 h!Qjpz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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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Mk<m6E$L
培养硕博连读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otZJ'2r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集体主义观念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服从国家需要,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pYe-_"@
2、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熟练的实验技能,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历史和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本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学、创造性研究、产品开发以及项目管理,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在科研能力、学位论文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要求,均应严格按照并高于同专业3年制博士生要求。 =1O?jrl~q
3、较好的外语水平。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良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第一外语为工具,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研究并能进行本专业的学术交流。 P1$f}K}
4、身心健康。 fH&zR#T7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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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年限 DQcWq'yY^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5~6年。 Yi[4DfA
四、招生 X@cSP7b
1、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时确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参加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已获或能获得学士学位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和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复试通过后方可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se!g4XEWD
2、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在岗、年龄在57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其当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1/3。 \{lE0j7}h
3、各学科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本学科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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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阶段 .6LS+[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 ^[0"vtb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以资格考试的结果作为能否进入第二阶段的依据。 y!F:m=x<
第二阶段,通过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取得博士生身份的,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T=.-Cl1A
六、培养计划和课程学习 m.!wsw
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应根据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完善的个人培养计划,对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做出安排,并于第4学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开题报告。 j+nv=p
硕博连读生的课程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应贯通设置,通盘考虑。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的基本标准为修满45个学分,各学院或学科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学分的基本组成如下: FbmsN)mv!%
1、硕士生课程(不少于18学分) nY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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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课 t]4!{~,
①自然辩证法概论 2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