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M 9"-WIG@h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w3b~RJ
第二条 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K-4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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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生类别 h7?.2Q&S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M=%!IT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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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3!Bj{;A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Zh,]J `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z!CD6W1n
第三章 招生专业 e?<D F.Md+
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an KuTI
第六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eL'KO5'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C\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