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
二、报名时间
公开招考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天24小时)。
硕博连读生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4月7日,具体要求见以当年工作通知为准。
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招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三、报考条件(公开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全日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要求(公开招考)
2.报考者交纳报名费200元/人;上传150*200像素白色背景的正面免冠照片。
3. 学历(学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将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打印。 {{P 3Z[
往届硕士打印本科和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硕士打印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交到报考学院(研究院),如在按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证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4.网络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五、报考材料(公开招考)
考生必须在2017年1月5日前向所报考的学院送交以下材料,初试前报考学院及导师反馈审核意见。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5.学历学位材料:
(1)往届硕士生: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
(2)应届硕士生: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②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六、资格审核
2017年1月6-10日各学院对报考考生资格审核,2017年2月底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七、领取准考证
报名合格考生于2017年3月15日-17日到研招办领取准考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领取准考证。
八、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3月19日,初试后择优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体格检查在复试时进行。
3.考试地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初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毕业硕士生免考,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外国语(外语听力测试另行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两门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笔试为主。
5.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场了解考场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
九、录取
1.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上旬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统招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4.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收1-2名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限招一名博士研究生。
十、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院(研究院)办公室(102249)。
十二、其它
1. 2018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
2.按照国家政策,博士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研究生收费和奖助办法,待另行公布。
3.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4.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5. 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并对违纪、作弊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通讯地址:北京昌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电子信箱:sdyzb@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