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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dIvvJk8 ?rububDT{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学校202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高效推进,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章程。 14rX:z 一、培养目标 4ew#@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领域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NCS`z_ 二、招生专业 x?-kt.M 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陇南师范学院专项计划)等信息,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D,kL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q#1CmKt4R 三、招生类别 $t42?Z=N&z 博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1)和定向就业(报考类别码为12)两种方式。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不招录在职定向考生。 wg 6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其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2k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支援西部高校(陇南师范学院)定向培养等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类别码选择“1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可招收在职定向考生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学科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th"ET 四、招生方式 %(n^reuP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博士招生分批次进行,先进行本科直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其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剩余计划再用于申请考核招生。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报考单位或导师,确认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_8nT$!\\ 五、报考条件 _'DZoOH|VE (一)本科直博 7
`& NB] 直博生从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选拔,相关要求请查阅《青岛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青岛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等文件。 !mRDzr7 (二)硕博连读 F6 c1YI[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Y;w`;Fq 2.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y5lhmbl: e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H%FYF` 4.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附件1) 7`Bwo*Y (三)申请考核 d<B=
p&~ 1.满足(二)中第1、2、3条规定。 nfzKUJY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07tSXl5!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8ORr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aXO|%qX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z$&lP] 3.其它报名条件详见《青岛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 1*J#:|({(
所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M$oI$4* 六、网上报名和材料审核 T hLR<\ (一)网上报名 h9 &V
1.“硕博连读”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4日-3月7日;“申请考核”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4月10日。请考生登陆青岛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bszs.qdu.edu.cn/Doctor/Signin.aspx),按要求进行填报。 j
>t*k!db 2.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请务必按要求准确详实填写所有报考信息、上传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将用作学历校验、学籍管理等用途,严禁修图),并牢记自己的报考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o|0QstSCl 3.网上报名时,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220元,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报名无效。考生报名前需进行资格自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再退还。
L=WB'*N 硕博连读考生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4日-3月7日;申请考核考生缴费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4月10日。博士报考费采用微信收费,请考生关注“青岛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进入“全日制博士招生考试缴费”进行缴费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时,需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财务处收费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32-85953976)。 [v$Nxm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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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_ (二)材料提交 o{&UT VyGs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交报考资格材料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一个带有目录的PDF文件,以“报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生姓名+博士申请材料”命名,压缩包不超过20MB),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yVMC;J?W 1.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内)。 -P3;7_}]:h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Vz,2_QJ 3.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读硕士应出具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中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lm;G8IP`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l -V 5.硕士阶段成绩单。 qW6}^aa 6.《青岛大学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或《青岛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hMiuv_EO! 7.专家推荐书(附件5)。 U\Hd?&`9gz 8.科研计划书(附件6)。 a:3f>0_t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7)。 w+0Ch1$ 10.硕士论文(应届生无需提供)。 5{&<X.jv 11.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专利授权书等。 1#3 Qa{i 第4-11项材料还应在信息确认环节提交至招生学院审核并留存。如招生学院要求考生提前寄送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按学院要求执行。 yNb
:zoT (三)资格审核 nBVknyMFNF 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实施细则,对考生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提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综合考核。 hoQ?8}r: 七、考核安排 igW>C2J (一)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 6v9{$: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前,须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核实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Mwdw7MZ"S 确认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核所要求材料的原件。 XTZI! (二)综合考核 ^8V cm* 招生学院按照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综合考核可采用笔试、面试、实验操作等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录音、录像、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FDAREE\j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lT5KX 2.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口语交流能力。 ,Wp0,>!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995^[c1o6 4.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Lu~e^Ul
“硕博连读”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3月11日-16日 S"=oU}'| “申请考核”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4月18日-28日 A/U tf0{3"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Kup-O
u, 八、录取 Xm`K@hJ@ (一)学校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上级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录取名单。 i#jCf3%+
h 1.各博士招生学院依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成绩等,按照导师上岗及招生顺序优先原则(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 m,u?
^W 2.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本人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在拟录取阶段提交至学院审核。 Lh &L5p7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Ej1
[ry (三)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将本人档案等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按定向工作单位就业;不能按规定时间将档案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u%O^hcfb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考生信息上报并进行学籍学历校验,录取检查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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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na
FZ<'t>&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全面复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情况,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X 九、违规处理 mId{f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9wK
z p (二)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t:{.F
A 十、学制、学费和奖助 ej<z]{`05 (一)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m[!HE`cZ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生;以上学费标准为暂定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山东省公布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3um
(三)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多元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津贴、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UsQv!Cwu^ 十一、其他 j)F~C8* (一)各招生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等,制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其中报考条件可高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Ro:-u7q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支援西部高校(陇南师范学院)定向培养、科研博士等专项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OF7{^~&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 t*Q12Q 十二、联系方式 '~ ]b;nA 招生单位代码:11065 {/7'uD\
H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qdu.edu.cn/yzb y+:< 通讯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9)*. 9[8 邮政编码:266071 gdC=SFb b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 k LD)<D E/GI:}YUy_ E$G"R= .Yu,&HR WJ9u3+ \O/=g6w|t} Hh@mIusj n6uobo- E_y h9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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