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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拥有50多年历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经、管、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发展、安全管理工程、劳动关系、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1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劳动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及企业管理、会计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近年来,为树立研究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培养其科学探索和学术创新精神,学校积极推进博士生质量培养体系建设,建立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并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机制。其中, “首都经济及贸易大学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20万元科研资助; “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资助研究生3~6万元赴国外一流大学交流研讨;科技创新项目资助研究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此外,科研奖励、学业奖励、创业大赛等评比,为促进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同时,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学校劳动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可适当放宽。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7、本校教师报考须持人事处批准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并将原件提交研招办,否则报名无效。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3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9名(含硕博连读生),招生专业、导师及考试科目见附表1(表中数据为我校计划招生数,最终的招生名额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四、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1、全日制脱产。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和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两类。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为公费生,不缴纳学费,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生活补贴,并安排宿舍。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研究生须缴纳学费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补贴或补助,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宿舍。 2、在职攻读。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补贴或补助,不安排宿舍。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 http://yz.cueb.edu.cn/yz/)发布,考生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 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未进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1、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信息 用户注册,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 2、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下载并打印PDF文件,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于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研究生院的在读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红章);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推荐人要求必须为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正高职称); (6)本校教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生,需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原件。 注意: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 交纳报考费 (1)标准:2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缴费或现场交费 (4)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于考试前一天(3月15日全天)在博纳楼三层进行。届时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将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1、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准考证; (3)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 2、考生必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未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准考证一律无效。 六、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形式,复试由专业复试和综合面试组成。专业复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另定。 (1)初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具体内容见附表1)。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跨专业学科加试随复试一同进行。 2、考试时间 2013年3月16日-17日(日期如有调整,将提前在首经贸研招网发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考试地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请在考试前三天登陆我校研招网,查看具体考场安排。 4、考试科目相关说明 (1)外国语为英语或日语,其中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仅限英语; (2)跨专业考生需加考两门专业课。经济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类专业或管理类专业报考我校经济类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工学类专业报考我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属于跨学科报考。 (3)各专业综合考试参考用书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详见附表2。 七、其他事项 1、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队,根据当年计划内指标,分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生,如录取后,档案不能迁入我校,录取类别自动转为委托培养,并按委托培养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录取考生于201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有关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5、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或者EMS邮寄材料。 八、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研招办地址:校本部博纳楼341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