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N'I(P9@
一、培养目标 lij B#1<8*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才。 "\}b!gl$8
二、学习年限 ]\A1mw-T
2015年我校博士招生实行一次招生。学习年限一般3年,在职博士生3-4年。 vqq6B/r@Fu
三、招生人数: i<%m Iq1L
招生人数480名左右(准确数字以教育部下发的指标为准)。 Da-u-_~
四、报考条件 O!;H}{[dg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gCJ[ ce
2.具有下列学历之一: '%R<"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p F_*w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M~uMY+>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招生国家体检要求; *oCxof9JA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 2Kjrw;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f9>l;Lb
五、招考方式 Cl,9yU)1n
2015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全部采用申请审核制的选拔方式,详见《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14〕432号)和相关学院的2015年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 # Mu<8`T-
六、报名程序 -$.0Dc)3!
1.网上报名 tww=~!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12月31日),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届时网上公布的“南京农业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但可查询、打印报名信息。 ]D O&x+Rb
2.报名考试费用 `M:DZNy,
报名考试费200元,现场缴费或汇款,汇款须通过邮局汇款,并请注明“姓名、报名号(网上报名时获得)及博士报名费”等字样。具体地址:南京市 卫岗1号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款人:杨亮 邮编:210095。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1Pm4.C)
3.寄送材料 GWhE8EDT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根据各学院的“申请审核”工作通知,在2015年1月1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用EMS等邮政方式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地址见附表)。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申请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审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H<g 1m
报名材料包括: rvwa!YY}
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P$_&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5年南京农业大学博士报名信息登记卡》; 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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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H9U.lb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gljo;f:
5.本科(可选)、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签章); O5zE {#
6.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AotCX7T2T
7.英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WSK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X3<K 1/<
8.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复印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f|98T"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E6^!4=,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D SvmVI
11.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 Jd_;@(Eg=
七、审核及复核程序 <`)iA-Df;9
以各学院公布的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工作通知为准,各学院自行组织申请审核。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相关通知。 wPX*%0]
考生在复核阶段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k2r3dO@q
(1)亲自携带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带学生证原件)。 6Z?Su(s(5
(2)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原件等。 M/pMs 6
八、体检 1Ipfw
体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复核阶段的时间安排与校医院商议决定,并另行通知。 ~W-cGb3c
网报时按要求下载、打印体检表(正反两面打印)。参加体检时务必携带此表,否则不予体检。体检结论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填写,体检表由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转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合格以我校体检结论为准。 :QPf~\w?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Y]Vq\]m\
1.收费标准: Y%@hbUc}x9
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我们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收取3年(学制3年)。 @ }&_Dvf
2.奖助体系: 4t*so~
(1)实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范围覆盖计划内的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分12个月发放。 1& ^?U{
(2)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UG](go't
(3)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和标准为:一等奖30%,18000元;二等奖40%,15000元;三等奖30%,12000元;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eTbg7"waA
(4)实行校长奖学金制度,博士生校长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制内博士生,一等奖每年10名,每生奖励50000元;二等奖每年20名,每生奖励30000元。 pr&=n;_ n
另外还设有:a.专项奖学金制度,主要奖励优秀学位论文、优秀毕业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b.社会奖学金,主要是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其他来自社会捐赠的奖学金。 D d,2;#_
(5)导师对所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最低3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XKVr
十、其他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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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D+RiM~LH8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gb36)|4
3.在境外(含香港和澳门)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5Sd2<N
4. 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由考生自行填写并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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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类别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报) />44]A<
非定向:无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 =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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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有工作单位,如果被我校录取,不转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我校须和考生及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y7)(LQ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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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有报名材料务必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寄出,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寄出,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 S1S;F9F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或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Vsnuy8~k
8.有关专业、导师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t0)<$At6J
9.如因教育部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更新,以最新发表信息为准,请随时浏览2015年博士招生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