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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博士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V?>Jhok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
PJ 二、 招生方式 QKtVwsz
+ (一) 公开招考:指面向全社会,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公开招考分初试和复试。生源为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u^]Z{K_B (二) 硕博连读:指本校在学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经本人提出申请,硕士导师同意,通过博士生导师所在学院组织的相应考核,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资格。具体招生办法见《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T96M=?wh! (三) 直接攻博: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招生办法见《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博招生办法》。 |n+
`t?L^ 三、 据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精神,为少数民族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情况详见《北京邮电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四、 为进一步激发导师和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统筹及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健全促进研究生创新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12年将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我校研究生院将另行对外发布。五、 为培养移动通信终端技术高层次人才,促进教育发展满足企业的特殊人才需求,经中国三星通信研究院和北京邮电大学友好协商,设立三星“移动通信终端技术”助学金,以支持移动通信终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六、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是促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教研【2009】5号文件和教研【2003】3号文件,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以下简称为“校企联合招生项目”具体招生办法见《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办法》。七、 公开招考基本报考条件: l\1_v7s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V( SRw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和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W#lt_2!j (三)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XI58Cy*! |t&gyj (四)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的专家推荐。 ?D S|vCae 6HR^q (五) 本人是下列四种人员之一: 1n|K ^)0b= (.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c$52b4=a A_JNj8<6r 2. 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g RBbL1 TOXZl3s5# 3. 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k780 ( t59SY 4. 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Vhxnh S U#
7K^(E9 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l
F*x\AT Ul%D}(, 1) 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时间不少于六年; e]@R'oM?#` [3fmhc 2) 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 -VO* P NG?- dkD 在满足1)2)要求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G=hgqy ua]?D2 a.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SCI、EI收录; WDq~mi {axMS yp; b.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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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to1%6 o0\d`0-el 3)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须考政治理论。 {&d )O D~LU3#n 4)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Ze- MB0w kcyT#'=j 八、 公开招考报名程序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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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TV<vM (一) 网上报名 [2
Ot=t6] b5.L== > 满足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17日~11月3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 n+%tu"e g&`[r6B 1.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mj_V6`m4 oES4X{, 2. 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I^itlQ E!zAUEVQm[ (二) 提交材料 l_z@.</8P@ VH2
/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10月17日~11月3日(下午17:00前)(周六日除外)将如下材料邮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VaLl$w AB")aX2%E 1. 打印并填写完整的《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Yy8Ie# F,>-+~L=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报考材料的考生请领取准考证时携带证书原件,切勿与报考材料一起邮寄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前还需提交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开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原件以便查验); 9_I#{? d 0CFMy6 3. 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k%fy |cd=7[B 4. 两名副高职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各一份; o; Ns-= Kt/Wd 5. 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同一面的A4纸上; >
g=u Y{Rf 9&p;2/H 6. 体格检查表(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到报名截止时期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为有效体检); Xsit4Ma R4P$zB_<2 7. 报考类别为非委托培养的考生,请准备一个信封(普通小信封)用于发调档函。若考生档案在单位,在信封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信地址;若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在收件人地址处填写考生本人通信地址和姓名;若档案暂存在原学校,在收件人地址处填写学校档案馆通信地址;在寄信人地址处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100876。在信封的封口处里侧填写考生姓名、报考学院、报考导师; 'p:L"L}Q? |y~un9j+ 8. 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委托培养单位的人事部门须在《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的最后一页签署报考意见,人事主管领导签字并盖有人事部门公章。 ^tY$pPA @!zT+W& 九、 公开招考考试方式与时间 y.m;4(( h`HdM58CQ 1. 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全部为三小时笔试闭卷。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见《2012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考政治理论。 n`af2I2 KQ\
d$fX 2. 复试采取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须闭卷、笔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2lm{: tS
e+=IGYC 3. 考试时间(初试、复试): rGxX] BL Q&VI4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OS&(7 ZAG iaq 十、 公开招考录取 AGN5=K*D =
+qtk(p 根据考生的报考材料情况、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URodvyD &l=%*`On 十一、 各学院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U Ux] |GvWHe`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 http://www.bupt.edu.cn /@<Pn&Rq HCI|6{k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yzb.bupt.cn |nN{XjNfP5 ;:a>#{N 单位代码: 10013 -];/ *nl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T?0/N3y& 邮政编码: 100876 6_m5%c~;+r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学十楼236室
"i\rhX 传 真: 010-62285173 swBgV,; 联系电话: 010-62285173 g{zvks~it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研究所的联系方式: GnlP#; UvSvgDMl 十二、 其他说明 i+$G=Z#3E k !S0-/h 1. 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v)*/E'Cr* 9Ij=~p]p 2. 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sw.c
w}1 uES|jU{]b 3.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SB"' }Fd4;
] 4.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一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fps~R /DG+8u [Bn C_^[W ,m| :U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UEZn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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