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lM[G"g
一、培养目标: R$cg\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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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m&o&XVC
二、学 制:3—5年。 #d__
三、我校2011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左右,并从2008年开始进行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以科研为牵引的导师负责制。所有博士研究生将根据其综合测评获得相应的奖助金(第1年的奖助金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来确定,第2、3年的奖助金根据前一年的综合成绩来确定)。 I~#'76L[
四、报考条件: aS62S9nwX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MM3
2.具有下列学历的人员: JCS$Tm6y<_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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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春季入学至少应拿到硕士论文答辩决议); ?hsOhUs(5
③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 \r{$<s
a.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M\H#%G.
b.已修完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K)F;^)KDHf
c.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学术论文; 3Pkzzyk_|D
d.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obS|wTG~
e.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S}ZM;M
f.全年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只能招收一名同等学力的考生。 ^;Ap-2Ww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Rq9v+Xq2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者可适当放宽。 1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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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两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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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须征得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Tb~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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