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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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军队计划与教育部计划。军队计划总计56名,均为学术学位,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总部下达的通知为准;教育部计划招生总数及各类型具体计划数量待上级下达后另行通知。 &}Tf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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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d\<}\zZ7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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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和军队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 ^uU'Qc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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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立志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 ] D(la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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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体健康,军队在职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 x~7_`=}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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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学位类型为学术学位,可报考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四个学科门类。 %]>Lnb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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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军队在职干部,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并已获得硕士学位。 Dv7/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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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军队院校和军队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课程学习成绩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成绩排名均应在本专业前50%,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 b4_"dg~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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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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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有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军队在职干部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军队院校和军队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训练部门审批。未按要求完成审批程序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4]OG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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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部计划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考生 <K8$00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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