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985工程”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K>1X}ZMdD(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教育、科技、人才的重要结合点。近年来,学校学科结构持续优化,培养门类更加多样,培养质量显著提高。2025年,学校将继续积极扩大招生规模,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招生简章,热忱欢迎报名。 59*M"1['Q
一、招生学科目录 TfRGA(+#
招生学科目录包含博士生招生最基础、最核心信息,申请人(或称“考生”,以下统称“申请人”)须在报名前认真查阅,明确院系、学科及研究方向(含“学习方式”)、院系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就读校区、备注等信息,并特别关注如下信息: MJ\[Dt
(一)招生方式与招生计划 w#(RW7":F
1.招生方式分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申请—考核三种。直接攻博面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已经结束。硕博连读面向本校在读硕士生,相关工作即将启动(关注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通知);普通申请—考核工作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见附件,近期陆续公布)。 |d7$*7TvV
“院系招生计划”覆盖上述三种招生方式(各方式招生计划不单列);该计划供参考,多数学科拟增加;最终录取数根据生源情况、教育部下达计划数,并综合学校发展要求等确定。 u+D[_yd^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高校思想政治骨干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等国家专项或校级项目(见附件,可能另有增加)的招生公告(含招生学科、计划数等)将根据教育部通知、学校安排等,陆续另行公布。 ?a.+j8pbGg
(二)学习方式、就业方式与基本修业年限 @Bs0Avj.
1.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见招生学科目录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前括号内标注)。全日制指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指在从事其他职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指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或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约定就业,非定向就业指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DQJG,?e{
2025年我校各招生学科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者(“骨干计划”等少数国家专项及“0453国际中文教育”学科除外,以下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定向就业者。 cDV^8 R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者,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者,拟录取后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相关工作拟录取阶段另行通知)。 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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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攻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下又称“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或6年(含硕士生阶段),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普通申请—考核录取的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vR>o}%`
二、报考报名 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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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TJy4<rb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MW ]EQ-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Q*Jf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I@ \#up}
4.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 HIf{Z* mb
(1)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并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1 W'F3
(2)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RL}KAGK
(3)国(境)外在读、即将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注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于2025年9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LSK
5.报考学科(研究方向)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完成,详见附件“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考办法”(以下简称“报考办法”)。 M{N(~ql
6.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发布))。 TGV
7.现役军人报考,除符合上述6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 gPEqjj
8.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除符合上述第1-3项、第5-7项条件外,原则上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4b)>8TL/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3071:W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校级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