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综合第四版大纲的整体修订情况 R1!F mZ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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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内容的变化 ywSV4ZtM
整体来看,这次大纲的修订让人还是比较多的。与原来大纲相比,显得内容少,题型少,考点少。下边就具体说一下各科的修订情况,同时指出考生在第一轮复习中要重点学习的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有些是传统的重点,有些是新增的重点,有些甚至是必考的内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t^8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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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先看法理学。这是这次变化最大的,几乎是推倒重来。新大纲基本没有参考原来的大纲,而主要是依据马工程系列教材(法理学)来进行的。下面我就结合新大纲,给大家讲一下重点的考点 "PFcz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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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导论的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判断题 Ffvv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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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中的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简答,第二节“法的本质”:判断 ZsgJ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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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法的要素”中的第二节“法律规则”的概念和分类:判断和名词;第三节“法律原则”的功能:简答 ] "ZL<?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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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的“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法的特征”“法系的概念和分类”:名词和判断 qw#w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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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法的价值”的概念、法与自由、法与人权、法与正义的关系:简答 `6R.*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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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法的渊源与效力”: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分类以及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判断;第二节“法的分类”:名词、判断;第三节“法的效力”中的“法的溯及力”(名词)、法的对象效力的原则(判断)、“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h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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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名词 s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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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七章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事实的分类 @;6I94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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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八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的分类和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名词、简答;第二节“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 Z(|@C(IL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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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的“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中的减轻和免除 _`o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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