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要求 "f,{d}u
学校单科最低复试分数要求为外国语50分,专业课60分。各学科按照《黑龙江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要求划定办法》(研招[2014]33号)划定具体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CIjc5^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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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名单 VTL_I^p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ik.|T<f0
3月20日(星期四)13:20,候考室为汇文楼937室(哲学院会议室)。 x_O:IK.>
请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材料或证书原件。 4j0;okQWV'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zgliT!If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XPrnQJ
1.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uDG>m7(}/h
2.科研创新能力,含考生前期科研成果(如有科研成果请携带原件或复印件)。 V"8Go;[
3.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nT:<_'!
4.试点专业的复试形式及内容,请咨询各专业导师。 Heqr1btK
五、复试方式和程序 :KC]1_zqR
1.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在复试控制线上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n'vdA !R
2.考生首先抽签答题,然后介绍本人的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 j@nK6`d+1
六、复试考生侯考要求 N4qBCBr(
考生集体侯考,分专业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8[@Y`j8
七、录取 ])qnPoQ<n
1.试点专业由各专业按试点办法确定,请咨询相关学科导师组。 U43U2/^
2.其他专业录取方式沿袭往年惯例。即总成绩满分为400分,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A]QGa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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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