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 2016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N%|Vzc
一、招生计划 PG[O?l
1、 2016 年,我校 196 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划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 1400 名左右, nk$V{(FJ
公布的院(系)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均包含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临 Qwo9>ClC
床转博生)。详细情况见各院(系)招生简介。 3nC#$L-
2、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录 ! vVjZ
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as|c`4r\O
3、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 $o$Ev@mi
4、 2016 年我校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我校教育科学研究院招 @TPgA(5NR
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我校部分学院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 K(KP3Q
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F`oB=
5、 2016 年部分院系的相应专业进行“ 申请考核制” 试点, 进行试点的专业不再进行公 3et2\wOX1x
开招考方式招生,“ 申请考核制” 简章均单独撰写。(见相关试点院系简章) cc(r,ij~4
6、博士研究生实行秋季一季招生。对培养年限为 2.5 年的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在 1.5 年 DEp%\sj?
时报考。 <Dj$0g
二、 培养年限 0H&U=9'YT
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为 3-5 年,对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要求在规定 /xm#:+Sc
的培养年限内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s.I1L?s1w?
三、研究生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a.dxgW[
所有类别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核后另行公示, 奖学金评定和助 )C01fZhD
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具体内容也另行公布。 .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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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条件 1QF*e'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s3_e7D ^H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指通过每年春节前全国研究 Y^ZBA\D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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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JfP\7
3、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 2016 年 1 月 4 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8} ?Y;>s\
才能以硕士身份报考, 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必须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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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F`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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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ADv"_bB:h
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ss0'GfP
(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 bDFCZH-:'O
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nya*u
(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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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 !,6v=n[Nz
五名); A M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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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考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J=1&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