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I]bqle0M
二、组织管理:我系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T^g2N`w2
三、复试、录取细则 >[B}eS>
1.复试分数。按华东师范大学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即外语必须达到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不允许破格。 3P~I'FQ
2.复试名单。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复试名单、是否差额、差额比例由各导师确定,复试比例不能超过3:1。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每个导师复试人数=该导师招生计划×复试比例。 <uDEDb1|l
3.复试内容。 $'*@g1vY
(1)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此项考察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书面材料以及面试情况综合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LvgNdVJDP|
(2)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DP_`[+C
(3)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此项考核由我系党委组织面试组与考生进行面谈,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c3zK|^
"-GjwB
4.面试要求。 w~+5FSdH
(1)每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 -jnx0{/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CZvi0&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每位成员需签名,并妥存备查; a
c"Pn?
q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法、内容、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7I,.DUy[
S/G6NBnbS
5.复试安排:考生于4月26日上午9:00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细则会邮件告知考生,具体日程安排报到当天发到各位考生手中。 8Kt_irD
&S}%)g%Iv9
6.资格审查。考生报到当天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核查考生的(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HMGby
2^+
7.录取排名依据: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按导师录取,导师在确定录取名单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cd{+0
[` ~YPUR*
8.告知制度。在考生报到后,哲学系统一以复试期间安排表的形式告知有关复试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在学生复试结束后将相关录取信息统一报送给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录取结果。 Ab`mID:
FJKW=1=,
四、该方案解释权属于哲学系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qawb9Iud0
P.Pw.[:3
{WUW.(^]G
>ch{u{i6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D|m6gP;P
2016年4月18日 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