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Qwhi&k
二、组织管理:我系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工作程序和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操作,使复试工作过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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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录取细则 *2C79hi1
1.复试分数。按华东师范大学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即外语必须达到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不允许破格。 f{5|}PL
2.复试名单。在符合上述复试成绩要求前提下,复试名单、是否差额、差额比例由各导师确定,复试比例不能超过3:1。导师按照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每个导师复试人数=该导师招生计划×复试比例。 C\>Mt
3.复试内容。 (Rg!km%2T
(1)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此项考察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书面材料以及面试情况综合进行打分,满分100分。 O+Lb***b"
(2)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形式,含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Sq8Q*
(3)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此项考核由我系党委组织面试组与考生进行面谈,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S$$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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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试要求。 hRZS6" #
(1)每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 _3G)S+7#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均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KPe.AK,8
(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每位成员需签名,并妥存备查; z,x"vK(
(4)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法、内容、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一致。 tBI+uu a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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