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6日山大研字〔2014〕8号文件发布,2016年9月修订) D8Ic?:iX[
第一章 总 则 ^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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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依据《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f5"k55 }
第二条 学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O5zUl-`
第三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本着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对考生负责的宗旨,依法行政、依法治考、依法招生,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VBV&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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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招生学科、专业必须经学校批准。 V-P#1Kkh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和复试均由学校自行组织。 A 'be8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At7 +F[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日常管理机构为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_ye |Y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实施细则,开展招生工作。 GVr1`l
(二)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K3&qq[8.e
(三)根据国家确定的招生计划和社会需求等,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0o4XUW
(四)组织编制公布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在招生简章中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奖助办法。 e]aDP1n3t
(五)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j_[tu!~
(六)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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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dDMJ'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P; no?
(九)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D WaO]J7
(十)受理考生申诉,依法依规查处考试招生中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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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对入学新生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 U>SShpmZA
第三章 招生计划 .43'HV
第七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就业、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等情况,确定专业及导师招生人数。 B mb0cFQ
第八条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Kw^ 7>\
第九条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DfD&)tsMQ
第四章 招生方式 e>O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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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 3 \,4 ]l|
(一)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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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进行硕博连读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ALklXr
第五章 报 名 Q{>k1$fkV
第十一条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pCsBDo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d-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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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Xy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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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wHLLu~m\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 2#y7!
(五)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和和跨学科报考人员须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其中理工科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SCI收录期刊,或授权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文科刊物级别应为《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CSSCI)》(含来源期刊,扩展版期刊,集刊及相关学科增补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注:不包括书评、通讯、会议综述等非学术性文章和发表在杂志增刊的论文及国际会议论文。 (9d &
(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而且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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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须保证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后能够全日制脱产学习。 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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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B[Scr5|
第十二条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kTB0b*V
(一)符合第十一条中第(一)、(三)、(四)各项的要求。 0+ '&`Q!u
(二)一般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q2j{tP#
(三)本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l)\! .X
(四)拟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一致。 uzPVTo|=
第十三条 普通招考博士报名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时间为准。硕博连读报名安排在普通招考报名之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eByz-,{P
第十四条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先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名。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C!!M%P
第十五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WH} y"W
(一)普通招考 e T{ 4{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0OE:[pR
2.专家推荐书。 n\DV3rXI9
3.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 F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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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身份证复印件。 L2z[
5.硕士学位论文和评阅书。 4VSU8tK|N]
6.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 *)Zdz9E'1(
7.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跨专业报考人员以及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提交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或项目批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技术职务证书。 aFYIM`?(
(二)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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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OF uee
2.专家推荐书。 0h_|t-9j
3.身份证复印件。 7:1Lol-V
4.学习计划。 ICQKP1WFp
5.硕士研究生成绩单。 } Kgy
6.已发表或待发表的成果复印件。 ux4POO3C|
7.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o+'6`g'8
8.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