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相关考生: Gw`/.0
依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tNB%eb{
“申请-考核”制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e# <4/FR
一、选拔原则 v^\JWPR/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Iht'e8)gq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u5KbJW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全面领导“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 j@CKO cn2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所负责的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S8yqe
3.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各项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相关人员担任。 sX!3_'-
4.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Nuo^+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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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范围 Qxky^:B
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招生学科及导师均可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dBB{.hX
四、考核要求 VZTmzIk.Y
1.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re/xs~
2.综合考核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笔试内容,笔试可以选择开卷或者闭卷形式。笔试环节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有关保密规定,因不执行保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M$Bt} <
3.专家组重点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价意见,以此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R qnWtE
4.经学院专家组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领导小组组长在考核表格上签署意见。各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9
五、申请条件 ^glX1 )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 ovB=Zm
2.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硕士学习经历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V1!&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