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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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 (一)报考东北地理所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1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 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东北地理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东北地理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的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单位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4.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五)全日制优秀在学的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我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
(六)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我单位面试考核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七)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拟报考非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
4.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八)东北地理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我单位和导师说明。如不能按照我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