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计划在工学、理学、管理学及
法学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
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及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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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zXGp7Q'# 考生报名前必须向报考学院和导师进行咨询,了解报考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并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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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8` 一、招生方式
2[XltjO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定向招考和工程博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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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v 1.直接攻博
N*HH,m&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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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f; 2.硕博连读
p[_Yi0U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招生工作选拔方式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和
《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W0P`i< 3.申请考核
`3]Rg0g&Xe 申请考核是面向校内外在读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和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非定向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该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拟录取和研究生院审批等环节。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安排在2022年秋季学期。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uSH>$;a 4.定向招考
d\\r_bGW 我校理工科学院原则上不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在职博士生。非理工科学院(除经济与管理学院)招收少量在职人员。
N\c&PS 5.工程博士
Ri9Kr 工程博士主要为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等培养技术骨干,综合遴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别。非在职考生报名和考核工作安排在2022年秋季学期,在职考生报名和考核工作安排在2023年春季学期。
H\ {E%7^h- 二、报名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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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Z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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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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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G 3.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同时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生学位课程。
wwo(n$!\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人不包括报考导师。
~?2rGE 5.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f`WDL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kA;xAb+U3 参加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直博生除外)均须按如下要求网上报名。
I/oIcQS!k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2月11日
<jpe u^7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网报系统(
http://yzsbm.nuaa.edu.cn/logon),按照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名完成后,下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名。
tniPEmeS 3.报名材料
pQk=x T 申请考核: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提交申请材料。
:D<:N*9i 硕博连读: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提交申请材料。
YtV |e|aD 定向招考: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二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生学位论文摘要;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⑥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⑧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上述的①②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并提供代表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著作等成果)。
w> Tyk#7lw 工程博士: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博士申请表.doc(见附件);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专家推荐书二份;④最后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⑤本人科研成果证明或在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或管理骨干的证明材料;⑥本人最具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x>U1t!' 4.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sKe9at^E]> 5.网上报名完成后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2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Mc4uT{ 邮寄通讯地址:
#H'sZv (1)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寄送到:
_fVh%_oH1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收 电话:***学院招生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0016
8#X?k/mzU (2)其他学院寄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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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1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 ***学院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收 电话:***学院招生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211106
&&]"Y!r - 特别提示:为防止报名材料遗失,只接收邮政EMS寄送。
t}5'(9 6.网报成功、交寄报考材料齐全及符合招生单位要求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jA+L<J 7.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信息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导师介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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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5I 四、考试与考核
r24\DvS 1.直接攻博
l-DGy# h+z 根据教育部要求,直接攻博考生参加招收推荐免试生复试考核,并通过推免系统录取。
pb=jvK 2.硕博连读
WHlD%u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考核时间及要求见学院网站通知。
&4mfzpK 3.申请考核
Q\&AlV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对考生学术水平、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时间及内容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细则。各招生学院须在1月6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公示考核结果,上报拟录取名单。
aHBByH 4.定向招考
"i!2=A8k 考核时间为2023年春季学期,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o{ ,ba~$.w 5.工程博士
_ 4~ng#M* 考核方式为综合测试。非在职工程博士考核安排在2022年秋季学期。在职工程博士依据2023年春季学期发布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进行。
k7z(Gbzu 6.其他
gt2>nTJz.Z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oQ`HX1g 五、录取及入学时间
jyY ^iQ.2 1.学校根据2023年招生计划、考生申请材料和考核情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HZ+1 2.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核验;
eZ8Y"i\!y 3.入学时间:
z/eU^2V 直 博: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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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硕博连读:春季学期;
b6LC$"t0 申请考核:往届生和春季毕业的应届生于春季学期入学,夏季毕业的应届生秋季学期入学;
P+*rWJ8gQ 定向招考:秋季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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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工程博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与申请考核入学时间一致,在职工程博士考生秋季学期入学。
>/kPnpJ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J{GFb 1.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其中直博生学制为5年。
S`GXiwk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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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4g2w) 3.学校向所有新入学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每生每年3.06万元;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万元;教育部在博士生中设立国家奖学金,择优每生奖励3万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Pv{,aV\I} 七、专项计划
l ) )~&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扫描后随报名材料一并上传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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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发布相关文件后,我校将另行通知。
i#M a-0#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a.Rp#}f 1.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www.graduate.nuaa.edu.cn)及学院网站。
>'2w\Uk~: 2.联系方式:
"a0u-}/D Ul$X% 附件: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wps ]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