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07名。热烈欢迎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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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c9 一、培养目标
-h_v(s2 580t@?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善于创造性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J}x5Ko@ 2g$Wv :E3 二、招生类别
,y.0Cb0 5?O"N 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类。
?|33Np) u{ng\d*KE} 三、报考条件
,P|PPx%@ mf3 G$=[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Rq7ks To qr@,92_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k"Is.[I?^ 25(\'484>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 uO6_lOT9n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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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09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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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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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09年9月1日前);报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不超过50周岁(截止到2009年9月1日前);委托培养费2.4万元。
?`vb\K<5H; yH`xk%q_ 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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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1、一律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Q>r Q/V O []+v 2、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20日,每天8:00-23:00。
BZj[C=#x 2PC4EjkC 3、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
<7p2OPD V7^?jck 4、考生登录我校报名网址:
http://ccps.cpge.cn/,浏览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打印"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照像条。
h {m]n! :!/}*B 5、网报信息误填,后果考生自负。
BoXCc"q[ "mOoGy,( 6、2008年11月30日前邮寄报名费120元,凡未按时汇报名费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数据无效。汇款单上请注明ID号及本人姓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0091
'Go'87+` Fg~,1[8w< 7、网上下载"专家推荐书",请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yG_#>3sD+% %ry>p(-pC( 8、2009年3月22日-24日凭照像条、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到我校南院85号楼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像,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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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7 9、2009年3月27日上午在我校南院85号楼领取准考证;
6R<%.-qr F-X>|oK>z 查询网址
http://yjsy.ccp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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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五、资格审查
LU]~d<i99 "~;jFB8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资格。
$?A]!Y; 'ZJ6p0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网报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dV.A IQ+ MVCCh+,GI 六、初试
9GEcs(A* Qw^tzP8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k.0C*3' AE$)RhY` 3月28日 3月29日 3月30日
^KlOD_GN| 上 午
3S9~rLrn? 8:30-11:30 下 午
<Du*Re6g 1:30-4:30 上 午
{/Cd ^CK 8:30-11:30 下 午
3_-#
1:30-4:30 上 午
'=2t(@aC 8:30-11:30
iO@wqbg$6 业务课一
@Q^;qMy (笔试) 业务课二
0eLK9u3< (笔试) 外 语
%{{#Q]]& (笔试) 政治理论
3l^pY18H' (笔试加试) 数学四
M(BZ<,9V (笔试加试)
v!uLd.( (1)外语:英、日、俄语任选1门或按报考导师要求;
,i|f8pZ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
G pd:k (3)报考政治经济学专业的非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数学四(见《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数学考试大纲》)。
?m!FM:% zk]~cG5dT/ 2、考试地点:中央党校
NplSkv Dmw,Bi* 3、初试成绩可网上查询,查询网址
http://yjsy.ccps.gov.cn。
a$GKrc,z )t4C*+9<U 七、复试
c1^3lgPv pI`Ke" 1、获准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办法及日程安排于2009年4月下旬在网上公布。复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专业为跨门类)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tFwlx3 *v9G#[gG 2、获准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初试时的准考证;"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两份"专家推荐书";"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考生为学士学位论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期间(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提交材料不齐,影响复试和录取,后果自负。
)N/KQ[W \9p;md` 3、复试时进行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gk=x8 %c0;Bb- 七、录取
4!jHZ<2Z !xI![N^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将于录取前调审本人(非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都在内)人事档案,并与非定向培养考生签订双方协议书,与委托培养考生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根据考生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