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改善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结构,保证和提高生源质量,我校将从2008年开展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提前攻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教学(2002)17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Sm6{L
第二条 选拔范围 OyK#Rm2A=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和相近学科专业的二年级硕士生。 +'olC^?5 }
第三条 选拔条件 cVxO\M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崇尚科学,热爱科学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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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经修完全部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各门学位课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CET-6英语成绩总分在390分及以上。 F|5Au>t
(三)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潜能或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通知)。 (F.w?f4B3
(四)已经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其硕士与博士阶段的科研工作能够紧密衔接,或者对博士题目有极大兴趣,或者能够独立、创造性的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A4#FAFy
第四条 审批程序 h qjjd-S0
硕士生本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由五人以上组成的相关学科专家(包括拟接收该生的博导)进行面试与综合考核,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推荐,研究生学院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该硕士生可以直接转为博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m$v >r\*X
第五条 学籍与学位 wJq$yqos{
(一)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硕士生须重新注册,以取得博士生学籍,其它待遇与统招博士生相同。 0}`-vOLd-
(二)提前攻博研究生博士阶段的培养按照学校统招博士生进行。 ,>k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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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前攻博研究生在转入博士阶段后放弃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则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对于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成绩合格,但未完成学位论文或者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颁发博士结业证书。对于学位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也可申请硕士学位,其程序与统招硕士生相同。 w <"mS*Q
(四)提前攻博研究生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博士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 W,CAg7:*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Qb/:E}h]$
第七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n Yl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