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综合第四版大纲的整体修订情况 8QK8q:|
|Z94@uB
(一)考试内容的变化 NIVR;gm
整体来看,这次大纲的修订让人还是比较多的。与原来大纲相比,显得内容少,题型少,考点少。下边就具体说一下各科的修订情况,同时指出考生在第一轮复习中要重点学习的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有些是传统的重点,有些是新增的重点,有些甚至是必考的内容,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注意。 ij;NM:|Sd
\cCH/
第一,先看法理学。这是这次变化最大的,几乎是推倒重来。新大纲基本没有参考原来的大纲,而主要是依据马工程系列教材(法理学)来进行的。下面我就结合新大纲,给大家讲一下重点的考点 @;` 's
)xccs'H
1.导论的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判断题 Lv]%P.=[G
OcO/wA(&{
2.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中的第一节“法的基本特征”:简答,第二节“法的本质”:判断 0t%]z!
^n0;Q$\
3.第二章“法的要素”中的第二节“法律规则”的概念和分类:判断和名词;第三节“法律原则”的功能:简答 F`m}RL]g
:\P@c(c{^C
4.第三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的“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法的特征”“法系的概念和分类”:名词和判断 9Z!n!o7D
TDDMx |{
5.第四章“法的价值”的概念、法与自由、法与人权、法与正义的关系:简答 S
xJ&5q
TT/H"Ri}Jp
6.第五章“法的渊源与效力”: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分类以及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判断;第二节“法的分类”:名词、判断;第三节“法的效力”中的“法的溯及力”(名词)、法的对象效力的原则(判断)、“法的效力冲突的解决方式” '*mZ/O-
K~vJ/9"|R
7.第六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名词 HTT&T9]
&Y?t
8.第七章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事实的分类 #4O4,F>e
b(GV4%
9.第八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的分类和原则、法律解释的方法:名词、简答;第二节“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 m6mGcbpn
'w
k,t^)
10.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的“法律责任的概念”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中的减轻和免除 AJ7^'p9Y
GNMOHqg4
11.第十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第一节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的基本原则:论述;第二节立法体制、立法程序:判断 p?y2j
?'TK~,dG/
12.第十一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中的“法律实施的含义”“法律遵守的原因”“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UIk
"jum*<QZz
13.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 第一节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中的“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判断;第二节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论述;法律意识的含义以及法律意识对法律发展的影响:论述第三节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中的“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简答 n8<?<-2
Pl/ dUt_
14.第十三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中的第一节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论述 T<pG$4_
ce\d35x!
15.第十四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法治与法制”的概念;第二节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和意义:简答 5q0L<GOrj
:,0(aB
第二,中国法制史基本没有变化,这也符合历史的稳定性。重点是隋、唐、宋、清末,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 .g*N+T6O
Lmte ~oBi
第三,宪法整体上变化不大,加上了04年修正案的一些内容。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D8wf`RUt
7?=^0?a
第四,刑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主要一些知识点有犯罪构成,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量刑,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 R7Y_ 7@p
OKMdyyO<l
第五,民法由于物权法的通过,这次修订做了一些调整,主要集中在第7、8、9、10章。这次考试仍然包括六大块:民通、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侵权。重点集中在民通、物权、债权、侵权这四部分,其中物权是重中之重。 '|SO7}`;Q
wu.l-VmGp)
(二)题型的变化 +=8wZ]
rQimQ|+
从题型看比较规范。删掉了选择题和填空题。新题型包括判断、名词、简答、论述,题目的数量少了一半,相对来说每个题目就比较值钱了。大家在学习中一定要抓重点,把重点掌握好。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从样卷给出的分值来看,法理、民法最多,各为23分;法史、宪法和刑法各为18分;实际考试中不一定如此,法理、刑法、民法这三科中的其中两科都有可能为23分,希望大家在复习中注意。 2xLtJR4L
Z&n[6aV'F
f
Ioc)T
*2X~NJCt
二、结合考点和经验谈备考技巧 $z%(He
M
5sk&>
1.在3月底四月初的复习中要求考生能够按照大纲列出的考点进行整理,尤其是要注意上边列出的知识点。4月7号到5月1号要把教材精看一遍。5月1号到6号应该做一遍真题,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5月7号要再看一遍教材,到15号做一套到五套模拟题,查缺补漏。25号以后把教材吃透,查看错题分析,做一两套真题,保持做题的手感。 Qfm$q~`D^W
e-ta 7R4
2.这次题型的变化实际上是加大了主观题的比重。因此,除了你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外,答题技巧就显得格外重要了。实际阅卷中,每个题目用的时间相当短。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使用教材上的关键词来造句。例如:论民主和法治的关系。 Da(k>vR@4
ZG^<
<V$h
(一)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 Nbpn"*L,
[~{F(Le
1.民主是法制的依据 K<J,n!zc
YcobK#c
2.民主决定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wb.yGfJ
A2 +%
3.民主是法治的保障 nEsD+}E?
?kO.>o
(二)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i=xh;yb|
D m0)%#
1.民主的成果必须经由法治来加以确认和巩固 z}MxMx
c4h
12Oa_6<\0;
2.民主的运行必须通过法治来体现和保障 fmuh9Z
%/Wk+r9uu
3.民主的内容、范围、以及行使原则、程序和方法,必须实现法律化 sjyr9AF
6MVu"0#
AO7[SHDZ
./F:]/Mt
三、重要知识点 _;k<=ns(=
b{<?E };%
法理学:.第一章第一节、第二节,“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第二章第二节,“法律规则”,第三节“法律原则”;第三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的“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和“法产生的一般规律”“资本主义法的特征”“法系的概念和分类”;第四章“法的价值”的概念、法与自由、法与人权、法与正义的关系;第五章“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六章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第七章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事实的分类;第八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第九章第一节法律责任,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中的减轻和免除 ;第十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第十一章法律实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 ;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和社会;第十三章第一节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第十四章第二节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和意义。 9`*ST(0/
o.ZR5 `.
法制史:重点内容仍然集中在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的第二节、第三节、第四章的第二节、第五章的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章的第一节、第七章的第二节、第三节、第八章的第二节、第三节;第九章、第十章的第二节。 d=vuy
f'=u`*(b7
宪法:第一章的第三节、第五节;第二章的第三节;第六节;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第二节、第三节 BY~Tc5
fxd+0R;f
刑法学:1.刑法基本原则;2.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单位犯罪;5.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6.犯罪未遂、中止和预备;7.主犯、胁从犯、教唆犯;8.数罪并罚;9.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条件;10.主刑和附加刑;11.累犯、自首、立功、缓刑;减刑、假释;11.第19章中的放火罪、安全事故类犯罪;12.第20章中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类犯罪、信用卡诈骗罪;13.第21章中的强奸、非法拘禁、拐卖;14.第22章中的盗窃、抢劫、侵占、敲诈勒索;15.第23章中的妨害公务、招摇撞骗、医疗事故、毒品类、伪证罪;16.第25章贪污、挪用;17.第26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b\hRy~=r
MZV$YD^S
民法学:1.民法基本原则(次重点)2.民事权利的分类;3.监护;4.宣告失踪和死亡;5.个人合伙的概念;6.法人的分类、责任;7.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附条件和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8.代理的分类、无权代理、复代理;9.人身权的种类;10.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1.不动产登记和动产交付;1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3.共有的种类;14.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15.用益物权的概念;16.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种类;17.债的转让和消灭;18.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19.合同分类;20.要约和承诺;21.缔约过失责任;22.无效、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合同;23.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24.保证的分类;25.定金;26.代位和撤销;27.合同解除的概念;28.违约责任;29.买卖、赠与、租赁和承揽合同。30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31.著作权的概念、归属;32.邻接权;32.专利权的概念和归属、授予的条件;33.商标注册的原则、条件和驰名商标的保护;34.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转继承、遗赠、遗嘱的概念。35.侵权的种类;36.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免责事由。37.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中止、中断和延长 2Xe1qzvo
i.t%a{gL
x-[ItJ% l
01'>[h#_n
四、更多详情请登录人大学苑教育收看视频, EX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