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VQ,+[<
(二)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anIAM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h lkn%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r%P.60H X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Tg!i%v(-t
(五)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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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考试。 z."a.>fPaO
2、已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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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满六年)并通过同等学力资格审查的人员。 =jSb'Vu|
(六)报考资格 W)9K`hM6
1、我校在考前不对公开招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外)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N e#WI'
2、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j2Tr$gx<
于报考当年10月20-26日(逾期不予受理)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以下B5纸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Is]aj-#r
(1)学士学位证书; QF{4/y^j{
(2)教授(或相当职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c(JU;<
(3)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名列前三名); m0LTx\w!
(4)至少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核心期刊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kHXL8k#T
(5)在我校或其它设研究生院的单位修完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程的成绩单(外国语成绩也可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替代)。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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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于11月上旬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查结果,通过审核者方可参加当年报名考试。 x\F,SEj
(七)其它 g) p,5BADm
1、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 44a$)
2、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应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K)qF+V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