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zb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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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3P6O]x<-?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四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 ML_VD*t9
2005-6-20 5:36:15 阅读 1131 次 〖 字体: 大 中 小 〗 eLSzGb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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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队伍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Xj\ToO
一、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gsyOf*Q$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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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 KQPu9f9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me,M.D.) *SNdU^!
二、授予学位对象 EbILAJ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主要授予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研究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医师和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基本培养要求及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X/a+y-
三、授予学位的标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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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gyvrQ, u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能与人团结协作,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身心健康。 I`0-q?l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工程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f)*"X[)o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U+!RIF[Je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npE?wK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MS.ag#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Sly&gL
1、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和作风,能与人团结协作。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身心健康。 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