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M`y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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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evvNSE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学位(1999)5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学位(1998)6号]的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一委两部一局)《关于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办(1998)59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s)Gnj;
总 则 2nNBX2o&_
一、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通知要求,我校将自2000年开展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试点工作。 [i[*xf-B
二、为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于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研究生处负责人和各附属医院分管教学和科研的院长组成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baLO~C
三、为贯彻有关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校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处负责制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各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在评估基础上,择优进行试点,再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以确保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质量。 #[ei/p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办法 D-{;;<nIr`
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对象 i D6f/|g
(一)临床医学研究生; iA~LH6
(二)在职临床医师; KCBA`N8
(三)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其授予标准,申请资格等要求根据七年制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C bWz;$r
二、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 6?;U[eV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 A-n@:` n~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Master of Medicine,M.M) u+5&^"72,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Doctor of Medicine,M.D) ,9A1p06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HbOLf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d4ga6N3'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wkjNf%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研究生应达到临床医学研究生第一阶段培养的要求;在职临床医师应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的要求和临床工作水平。 OLH[F
3.通过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考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Ci-CY/]s
4.能用新学知识,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e/7rr~"|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临床医学研究生要求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在职临床医师要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 1"\^@qRv#
6.在学期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综述或论著一篇以上(包含一篇)。 0?$jC-@k: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Ut4INV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KHF0
2.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主要指三级(二级)学科,以下同]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布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的第二阶段培训合格的临床工作水平。 7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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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gmqL,H#
4.具有从事临床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选择科研课题,实施科学研究,完成一篇具有一定临床应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辨。 Q4Zw<IZv5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XLgp.w;
6.在学期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著一篇以上(包含一篇)。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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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资格及审核 1 u~Xk?
(一)临床研究生 kgb:<{pJ
1.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r`\6+ Ntb.
(1)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W9rmAQjn
(2)完成临床医学研究生第一阶段培养,再经过所在学科一年的临床工作实践; J a7yq{j
(3)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学位论文。 vNDf1B5z
2.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9dO. ,U*`
(1)完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o)L)|
(2)完成临床医学研究生第二阶段培养,再经过所在学科一年的临床工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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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博士学位论文 Vr7L9%/wg
(二)在职临床医师 5F78)qu6N
1.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fzJ^`
(1).属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师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内容并通过考核; e9;5.m
(2).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课程,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ts/Ha*h
(3).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AsfmH-4)
(4).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xf{)hO?
(5).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硕士学位论文; !BjJ5m
(6).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cz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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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个人简历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NtG^t}V
b.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基础知识,临床工作能力,临床科研及外语水平等材料); 0i>>CvAl}
c.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至少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 }vEMG-sxX
(7).申请必须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后一年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临床医学研究生也必须在此时间提出申请)。 XD%GNZ
2.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pG^>y0
(1).属我校各附属医院临床医师在获学士学位后,通过第一阶段考核或已取得硕士学位,完成二级学科临床能力训练,结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二阶段内容并通过考核; > ofWHl[-
(2).完成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课程,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7n[0)XR>
(3).通过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外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ID~}pEQ
(4).完成一篇紧密结合临床实际的博士学位论文; f<;eNN
(5).申请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UE-1p
a.个人简历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Ce:w^P+
b.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基础知识,临床工作能力,临床科研及外语水平等材料); H}cq|hodn
c.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至少一位应是学位授予单位的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e3k58
(6).申请人必须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后一年内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临床医学研究生也必须在此时间提出)。 Z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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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位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h:xO\h8
(一)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科目总门数9门,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9学分 T*%O\&'r
1.政治理论课2门 !>:]k?$b
自然辩证法 30+2学时 3 学分 1Q7]1fRu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4+2学时 1 学分 AEd9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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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语 100学时 5 学分 OCu/w1bc
3.专业外语 30学时 1 学分 P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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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课 100学时 4 学分 H`4KhdqR
5.基础理论 ]VaMulb4
计算机应用 80学时 3 学分 \.]C`ocD
医学文献检索 30学时 1.5学分 *-&+;|mM
临床科研方法 24学时 1 学分 "%w E>E
医学统计学 40学时 2 学分 qG3MyK%O\
(二)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总门数5门,课程总学分不少15分。 x$z>.4
1.政治理论课 %GGS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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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论 24学时 2 学分 v,Z?pYYo
2.外语 120学时 4 学分 WO*dO9O
2.专业外语 48学时 2 学分 A]MX^eY
3.专业课[三级(二级)学科范畸] 48学时 2 学分 |(=b
4.基础理论课 y>c Yw!
医学统计软件应用 54学时 3 学分 "}b/[U@>
另选一门 2 学分 h7PIF*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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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课程必须达到19学分,博士学位课必须达到15学分。公共必修课与公共选修由研究生处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统一开设并组织考试,专业课由各专业自行开设,在第二学年内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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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临床医师在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考核合格、通过全国外语及医学综合考试后,由所在单位推荐,到研究生处报名,由研究生处组织在职临床医师学位课程学习及考试。 'VV"$`Fu"
六、临床技能训练 K@?K4o
(一)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 XdE|7=+s
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临床能力训练方式是参加二级学科范围科室、相关科室轮转和本学科专业的临床医疗工作。轮转时间不少于一年,轮转的专业科室一般为3~4个,每个科室工作1~6个月。本学科专业的临床工作不少于一年(详见各学科培养方案)。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病例讨论、大会诊、讲座、学术会议等)不少于10次(本人报告或参与)。 s14ot80)
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在临床能力训练过程中,必须担任总住院医师或代理主治医师工作一年,以培养其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f%yNq6l
七、临床技能考核 eC_i]q&o|
(一)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 FAq9G-\B
每个临床科室轮转结束时,研究生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记录手册》,并作自我小结,由带教的上级医师写出评语,科室主任审核签名,作为轮转科室考核意见记录在册。 d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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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科专业临床能力训练结束后,由科室主任负责组织3~5名带教的上级医师、具有高级职称或高年资中级职称的临床医师,组成临床能力考核小组,对研究生进行系统考核,其程序为: PJAM_K;
1.导师介绍研究生情况及培养情况。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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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报告临床轮转情况。 s6!! ty;Y
3.现场病例考试。由考核小组采取口试加笔试的方式,重点考核研究生的基础理论。 ,uZz?7mO
4.临床技能操作水平考试。 - H`,`#{
5.平时病历抽查。 /5~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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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核小组根据导师介绍的材料、研究生报告的材料及考核情况做出分析评语。 o4,9jk$
7.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C#.27ah
(二)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 awSi0*d~
由科室主任负责组织5~7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包括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2名),其考核程序同硕士研究生。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的临床操作能力和独立处理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的能力。 )Ut9k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5s<.qDc
八、学位论文要求 {*X|)nr
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脱产做论文工作。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脱产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D 1(9/;9
(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 n66b(6"mO2
1.学位论文可以是具有新意的病例分析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或是包含文献综述的病例分析总结报告。 vkLyGb7r<
2.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要求具有科学性和一定的临床应用价值。 Is!+`[ma
3.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了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H{OqZZYD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 yJ!,>OQ%'
1.学位论文课题必须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利用已有的研究手段,进行具有一定创新的临床研究或临床应用基础研究。 _r`(P#Hy
2.学位论文工作可以是总结临床经验,或改进临床技术方法,研究结果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应包括一篇文献综述。 =_[Ich,}
3.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具有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和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能力。 '&Tz8.jp~
九、毕业考核与论文答辩 `rpmh7*WV
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各科临床能力考核,完成一篇有一定水平的学位论文,可以申请参加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 uf`/-jY
在职临床医师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全国外语及医学综合考试,完成一篇有一定水平的学位论文后可以申请参加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 \j0016;
(一)毕业考核 tY60~@YO&
1.考核对象 b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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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资格审查的临床医学研究生; vH@b
(2)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职临床医师。 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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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研究生处组织临床技能考核小组。临床技能考核小组应由各学科或相关学科3-5人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uy([>8uu
3.考核内容: Q.SqOHeJ
(1)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书写大病历,诊断,治疗等) @Z89cTO
(2)规范的临床操作技能,如手术科室的常见手术,非手术科室的各种检查和治疗等。 Sv[+~co<l
(二)学位论文答辨 f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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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答辩委员会由3-5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1~2名),博士答辩委员会由5~7人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含临床医学博士生导师3名,外单位专家2名)。技能考核小组的专家也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对通过临床能力考核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和在职临床医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进行考核。 6}:(m#+
十、学位授予 )Hqn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提交院(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临床医学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 ,DC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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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和组织管理 :(i=> ~O
一、临床医学研究生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拔给。 Yz>8 Nn '_
二、在职临床医师在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过程中所需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支付。收取标准参照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V""3#Tw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在学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研究生处具体负责,并协调各附属医院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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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试行两年,由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4iJ4g% ]
南京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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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