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ZkGH}K_}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81名(含硕博连读生10名),其中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42名和“对口支援计划”15名(专项计划招生说明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内容)。 w(UZmZb}
二、招生类别、学费和修业年限 $x;(C[
全日制脱产(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内定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学费11800元/人/年。 R:Tv'I1-L
其中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无论在职与否,基本修业年限均为四年,最长不超过六年。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只招收以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报考的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类别的考生。 f (ug3(j
特别提示: #(1R:z\:
1.基本修业年限之上的学习须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 L]3gHq
2.所有录取考生第一年必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E#/vgm=W;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y2np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rz ]7,*
(二)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Z.3*sp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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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获得硕士学位; uV\~2#o$_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y7w~UVs
3.获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需在本科毕业后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含6年),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Jk,}3Cr/
(三)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公开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V2BsvR`
(四)非学历教育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以及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 7&*d]#&~j
(五)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lqrq<Xn
(六)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相关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 u#`'|ko\9
(七)我校教师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时,须持校人事处批准的《中央财经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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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z:p9&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