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q&V=A[<rz
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110名。热烈欢迎报考! 9 [wR/8Xm
一、培养目标 i]IZ0.?Y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善于创造性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q hme
二、招生类别 sRSy++FRF
1、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脱产学习三年,需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到学校,毕业时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双向选择”。 Q*caX
2、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保证脱产学习至少一年,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Gu\lV c
三、报考条件 =xPBolxm5U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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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 r^!P=BS{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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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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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3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5Y(f7,JX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已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出版专著或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ccJ!N
4、非学历教育(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9`v[Jm% $m
5、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e-s+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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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至入学时未满4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委托培养费2.4万元)。 \k)(:[^FY
四、报名 < e7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个人照片及相关材料。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格式和像素上传本人照片,所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学籍档案、出入证和借书证等在校期间所有证件以及毕业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V-%Am
2、一律网上报名,不接受函报。 Oa|'wh ug
3、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5日8:00-2012年12月15日17:00。 PK|"+I0
4、提前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信息。 4]3(Vyh`
5、考生登录我校报名网址:浏览报名须知,在网上填报本人真实信息,严格按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个人照片,打印“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6zJfsKf$
6、2012年12月30日前邮寄报名费120元,凡未按时汇报名费的考生其网上报名数据无效。汇款单上请注明ID号、本人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收款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党校研招办 "=9kX`(1 y
收款人:研招办 邮编:100091 &ZUV=q%g9n
7、网上下载“专家推荐书”,请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 and)>$)|
8、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12月30日前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原件、“中共中央党校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两份专家推荐书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91。其他考生的材料在复试阶段提供。 o `N /w
9、2013年3月14日-17日(周四-周六)凭有效身份证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人员);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注明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应届双证硕士毕业生,每学期均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教育部学位认证书(获境外学位考生)到我校南院85号楼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x-HN]quhe
1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3月18日—21日(周一-周四)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彩打),并到我校南院85号楼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 ]7yr.4?a
11、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档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相关部门更正。 O5eTkKUc
五、初试 #0;ULZ99aH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P\R#!+FgW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