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要求 B{-+1f4
学校单科最低复试分数要求为外国语50分,专业课60分。各学科按照《黑龙江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要求划定办法》(研招[2014]33号)划定具体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28ESj
U@yrqT@;AU
二、复试名单 OzBo*X/p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Mq'
3月20日(星期四)13:20,候考室为汇文楼937室(哲学院会议室)。 9;dP7o
请复试考生携带身份证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材料或证书原件。 i051qpj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n-,~Bp
[
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问题,重点考察以下方面: SZg+5MD;X
1.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tnqW!F~
2.科研创新能力,含考生前期科研成果(如有科研成果请携带原件或复印件)。 0LoA-c<Ay
3.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gv `jeN
4.试点专业的复试形式及内容,请咨询各专业导师。 #:T5_9p
五、复试方式和程序 [#j|TBMHM
1.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在复试控制线上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R.A}tV=j#
2.考生首先抽签答题,然后介绍本人的科研成果及个人简历。 ~J)4 (411
六、复试考生侯考要求 Y8.0R-:ZAN
考生集体侯考,分专业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进入候考室的考生须关闭通讯工具,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 )[9L|o5D
七、录取 S7aS Ut!
1.试点专业由各专业按试点办法确定,请咨询相关学科导师组。 U,iTURd
2.其他专业录取方式沿袭往年惯例。即总成绩满分为400分,为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在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o=*%Zs*T
^!{oyw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