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 2017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f,i5iSY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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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 !v#xb3"/
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1r[@(c0
二、学习年限 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学习年限为三年;经济学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I XA>`D
金融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统计与管理学院、数学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学习年限为四年。 OV CR0
三、招生专业 见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tY W>t9
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30 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 80 人左右)。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kW=z+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jx0-3s:X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毕业或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取消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者; 8Ad606
同等学力者须符合获得学士学位后满 6 年或 6 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修读过硕士生的主要课程,在核心刊物上发 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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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第一作者)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 上相关材料的证明。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考试成绩无效。 =#5D(0Ab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Y[ reD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vP!GJX&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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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z|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