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师大200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Vnw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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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mK.FT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Pt;
二.报考条件 d eT<)'"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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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VA[EY`8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yn}Dj9(q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u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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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0#Ap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3-4门与报考专业相符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证明、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一篇(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F8Ety^9>9
三.学习年限:三年。 R`@T<ob)
四.报名时间:2008年1月5-20日(暂定)网上报名。 pp"#pl
五.接收材料和报名费地点: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fWGiFmlk
六.报名手续:将于2008年1月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cZ_)'0
七.考试方式、日期、地点: YA$YT8iMe
1.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已获硕士学位及应届硕士毕业生经审核可免试政治理论科目。复试主要了解与考察考生所学理论课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O|m '
2.考试日期:待定。 Mu>
3.考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RJ@79L*#
八.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在2008年6月中旬左右发放。 r\Y,*e
九.报考费用: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或由考生所在单位解决。 N_K9H1r
十.学习期间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 %urvX$r4K
十一.就业: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ne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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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校代码:10270;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200234;联系电话:64322314;联系人:顾绍泉。研究生处网址:yjsc.shnu.edu.cn Jm<NDE~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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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内容若有调整,以新的为准(请关注我处网站);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才能确定(恕不另行通知)。最后录取数可能会根据国家招生计划、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