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0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wa6DJ 6Ii2rEzD 一、招生人数
M6vW}APH[n 我校2008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10名。包括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和公开招考生。由于招生名额教育部将于2008年2月下达,故招生目录中未列出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范围仅供参考。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导师以及学院学位点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g-U'{I5F 二、报考条件
Ne,7[k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PvaL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Ej2]iO\7 1)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jJC~/WR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08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5_GJm&R9 3)具有同等学力者。
us\@n"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MI0'ou8l 01. 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截止到入学时);
38b%km# 02. 已被评聘为高级职称;
9Gfm?.O5 03. 近两年来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我校目录为准)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三篇以上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3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
@=h%;" 04. 工作单位委托培养;
Y}7'OM 05. 有两名正高级专家推荐,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做出鉴定。
ag]b]K 3、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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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_)N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3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Sppm;?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TDBWYppM 6、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报考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p~"?9b[ i 三、报名
KGxF3xS*7 1、资格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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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x9xb4ZW 2、网上报名。
U8]L3&~ 时间:2007年12月5日至12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Zq~2 BeB 3、交费
t1b$,jHmKl 考生网上报名后,于12月19—20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缴纳报考费,或于12月20日前通过邮局汇款方式寄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费每生250元。逾期未交报考费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费是否寄达。通过邮局汇款的考生其报考费发票在领取准考证时发放。考生一经报名,报考费概不退还。
FXV=D_G} 4、材料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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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 1)具有高级职称且申请专业课免试的考生
gn1`ZYg 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须经导师及导师组长同意)于2007年12月15日前寄达或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考专业课。
il<D e]G 2)同等学力考生
q~p,A>K 同等学力考生正式报名前须先填写“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连同本人近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一并交所报考学院,由所报考学院签署意见后在12月3—5日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待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予以正式报名。
zwR@^ 5^6 5、报考名单查询
D;Fvd: 考生报名后须于2007年12月25日至28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报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V]L$`7G 6、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b~MQ/,2 1)资格审查
%}%D8-d}G 已报名的考生请于200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携带以下材料到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r(yJE1Wz 01.身份证原件;
LTp5T|O 02.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带硕士学位证书);
v\rOs+.s 03.申请专业课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vz 04.两封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需密封);
P{)H7B> 0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
$ ;>, 0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报名照片2张。
vY *p][$ 2)准考证发放。
?)<zrE5p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在本人网上填写的《华东理工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件上签字。资格审查通过后研招办发给考生准考证。
HB{-^9{E 7、提前攻博考生的报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_Ta9rDSP] 四、考试
j8zh^q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cNw<k&w6F 初试
mz1Xk ]nE 1)初试科目共4门,分别为:
F){f{-@) 01.政治理论。
^c< <I-o| 凡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予免试,但同等学力者必考。
$^I uE0. 02.基础外语。
<E$P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录取为博士生后,英语为必修第二外国语,并且必须通过大学英语二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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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 03.专业基础课。
n]ar\f 专业基础考试科目的工程数学可在最优化方法、微分方程近似解、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矩阵理论五部分中任选二部分。已经指定工程数学选择范围的专业须按目录中所列范围选择。
\@pl:Os 04.专业课。
2c5>0f 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后经报考导师、报考专业导师组组长以及学校审核同意后,可申请只参加基础外语考试,其它科目可申请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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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WI ①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高级职称;
miuJ!Kr' ②所获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者两者属同一个一级学科;
Xu3^tH-b< ③所具高级职称与报考博士专业属于同一个评聘系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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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aP8Im1<A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
`C=!8q 06.其他
?P<&8eY 如因导师科研发展需要,需要招收跨学科博士生,部分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经导师及导师组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及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选考其他相关专业的专业课程。
&BG^:4b 2)初试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16日。
(d^pYPr{ 3)初试地点:华东理工大学
jV:U% 2、复试
gD=s~DgN)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uQ S 五、体检:
?j8CkqX!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但该决定须由考生所在学院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K_]LK 六、录取
UT+\IzL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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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10251
%|SbZ)gcQ 单位名称:华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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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通信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m|24)%Vj;= 邮政编码:200237
M*t@Q|$: 咨询电话:021-64252453
e{=7,DRH< 传 真:021-6425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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