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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考生: 5wa'Sex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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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方式招生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Y#t9DhzFWo
一、招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X`20=x
(一)招收专业: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专业。 ,m Nd#
(二)招生计划:每个二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2020年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 [XhG7Ly
二、申请、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Jsa]RA
(一)10月30日前,各博士培养单位须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为依据,负责定制本单位的“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审核、备案,通过后公布并实施;须成立以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研究生院组织专人进行巡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资格审核小组、考核小组名单及考核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选拔方案及实施细则。 ,MjlA{0
(二)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24日期间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020年11月30日前,申请者向申请专业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的报考材料全部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申请人提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Un\P
1.《宁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准备一式2份,1份用于和申请材料装订成册,1份用于录取后装入档案);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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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在校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vMn0c
3.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e>m+@4*sn
4.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cGyR_8:2cv
5. 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P/DDRq(2
6.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 A%cJ5dF8~
7.须提供本学科专业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e'sS",o*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 ^#t6/fY.#
9.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TTBIXV
10.各博士培养单位规定的考生需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