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b;{C1aa>}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JQqDUd
二、招生政策 n_Z8%|h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政策。 qCMcN<:>
三、招生生源 ~+F: QrXcI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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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HRRv.iQ
四、报考条件 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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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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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S.z ;Bm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与应届硕士毕业生(均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SV~xNzo~
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oNJqX
5.仅招收非汉族考生。 W[jxfZD9v
五、招生名额 >Et?7@
2021年拟招收3人。 d dPJx<
六、报名 8Xr3q eh+
1.专业方向、导师信息请参见“博附件一”。 z(ajR*\#
2.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请参见“博附件二”,其中须提交的论文、作品等报名材料须为考生本人原创,否则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ch&r.
3.报考人员须提交《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见附件)。 Qmrcng}P
4.具体报名时间、方式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安排》。 +38t82%YWo
七、考试 M$)+Uo2
1.作曲系、音乐学系各方向及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技术理论方向,考试分初、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请参见“博附件二”)。 !\m.&lk'^
2.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歌剧系、民乐系各方向及音乐人工智能与音乐信息科技方向,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请参见“博附件二”)。 1ysA~2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加试,加试成绩以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参加其它考试。 +0OQ"2^&
4.建议阅读书目请参见“博附件三”。 }8svd#S+
5.报考费用:报考费200元(报考费须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报考费视同报考未成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ry{cq
6.考试地点:中央音乐学院。 (Cq-8**dY
7.考试时间:2021年5月。 C"sa.#}
注:具体考试时间详见《中央音乐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安排》。 AIeYy-f
八、录取 8c~H![2u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LQmdgVr$
2.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fB `e]_
3.本类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不录取未报考该计划的考生。 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