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19DW~kvYk
一、培养目标 AJ}Q,E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知识创新以及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jTIn@Q
二、招生方式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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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三种方式,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gS 3&,^
(一)直接攻博: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TBsd|/x
(二)硕博连读:从我校已修完规定课程,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G 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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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kH<Iq
三、招生计划 &~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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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计划数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的人数,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2种学习方式分别编制。我校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和有关专项计划执行要求,结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生源数量和质量、培养质量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数。 dX*PR3I-3
(二)下列各专项招生计划,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外,拟招生数已安排至各招生专业目录。 ,q1RJiR
1.“少干计划”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ls>~uN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学”,各专业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四舍五入计算)。 Rz<fz"/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