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64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3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30人左右(含各类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P'w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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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o;f~6#17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准考。 #ZFedK0vv
(一)基本要求 Atdr|2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b6!*Lrhs
2.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bf#@YkE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htiU
4.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fgzkc"ReK
5.满足所报考培养单位及导师根据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目标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培养单位招生办法(报名服务系统里查看)。 s"tyCDc.c
6.如为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则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式文件。 w]<a$C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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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 n2e#rn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三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已完成)、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ihv=y\Jt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xK7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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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P1gW+*?
(1)应届本科毕业生; huPAWlxT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p&CR[
2.硕博连读方式 H%`$@U>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G=1&:nW'
(1)申请人须为我校学制内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有学士学位,且入学方式为全国统考或推荐免试; D9hV`fA
(2)所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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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FR bmeq3c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报考培养单位及报考指导教师认为确有培养前途。 CrvL[6i
3.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c8@zpkMj/
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fu=GgD*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gr(-6 8
注:非学历教育者(即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K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YI877T9>
(3)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QsXy(w#F
A.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g#$'dS
B.修完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P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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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近三年(从发表文章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以上的学术论文,论文发表当年,该期刊须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版,不含增刊)中所列期刊;或近三年(从获得奖项到博士研究生报名结束之日)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排名须为一、二等奖的前6名、3名)。 <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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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研究生具体报考条件 ryC7O'j_P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通过两种方式招生:学士直接攻博(已完成)、普通招考(以申请考核方式进行)。不同招生方式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kXO{>
1.学士直接攻博方式 k}0Y&cT!rU
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XCN^>ToD
(1)应届本科毕业生; O4 +a[82
(2)取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6_&uYA<8pE
2.普通招考(申请考核)方式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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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全部学位类别实行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一)基本要求”外,考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7o99@K,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d~|/LR5
注:非学历教育者(即仅获得硕士学位单一证书)、境外学位学历获得者、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Yw/}GKB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j_Y9`R
(3)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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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j%q,]HCANh
②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之一: 0etJ, _">
A.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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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 .='hYe.
C.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2名); pm4'2B|)g
D.正式出版专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单本,非累计)。 r8wip\[
我校定向就业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领域、产业链以及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骨干人员,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N!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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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qNZ7>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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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类专项计划 d%(4s~y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e.n*IJ_fz
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用于支持民族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23年我校共计5个招生计划,其中2个为专业学位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取得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电子版。 aSEzh78
录取阶段,遵循以下原则:1.优先录取民族为少数民族的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理工类、应用型专业的考生;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一流学科专业的考生;4.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涉及的学科专业多于三个,则同一学科专业录取人数不多于1个。5.上述原则之外的情况,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g.:b\JE `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 qrLE1b 1$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用于支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主要招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在岗在编的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取得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及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意见,并于报名之时上传《2023年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扫描件,原件于入校进行综合考核(复试)之时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G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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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xC5`|JW
1.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66Tx>c"H
2023年我校继续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5个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bkSI1m3
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指导教师的,所有事项均按我校规定执行。第一导师为科研院所指导教师的,学费由我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我校发放部分奖学金(1万元/学年,按学制发放),住宿按科研院所规定执行,党团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其中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材料转入我校,户口自愿迁入我校。 V.?Oly
2.与实验室联合培养 mW 4{*
2023年我校将与怀柔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仅招收学术学位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详细内容见附件“北京科技大学与怀柔实验室2023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9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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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后进入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由我校负责。实验室负责为博士生提供奖助学金、科研津贴等费用,费用标准不低于我校对应层次博士生的标准。 vUD>+*D
(四)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专项计划 0XLo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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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将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师资建设,支援高校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为教育部指定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的正式工作人员且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报考证明。 NNT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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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QP={b+8
我校学术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招收比例占全日制学术学位招生计划数的5%左右;我校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其中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招收比例占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数的15%左右。 XT<{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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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户口按相关规定自愿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外),录取后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定向就业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IV$H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年限内,应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报考我校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只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H]a@"gO
注意:培养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皆应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